北海银滩改造:提升旅游档次 福泽拆迁村民

泛北新闻|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2010-05-17 14:55:34|网络编辑:李艳红

  新华社记者:银滩中区改造有一个特点,就是结合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回建新村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具体情况怎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裴相春: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回建区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我们把它按照大型的居住社区来规划设计,主要配套了两大类基础公共设施,第一类是新增基础设施,比如道路、绿化、供水、供电、排水排污,还有通讯、有线电视等;第二类是公共服务设施,比如学校、医院、市场,还有社区居委会、公园绿地及邮政、银行等商业服务设施,还有一些公交站场等。目前,回建区的一类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大部分已经开始建设,有些已经建成使用。

  市建委主任王洪:我补充一下,银滩中区一期改造只是改造了临海部分,银滩公园北边部分环境仍然比较差,和银滩的知名度、国家5A级景区的要求不符,所以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延续了一期的生态理念进行,特别是做了回建区。回建区因为本身是两个村子的整体搬迁安置,需要配套公共设施,它的标准相当高,包括绿化标准,还有政务机构和公共服务设施,都参照了城市居住小区来建设。

  《中国旅游报》记者:银滩有“天下第一滩”之称,是广西的王牌景点,按照银滩的总体规划,中区改造要建设成为什么样一个景区?

  市规划局副局长包盛中:银滩旅游区经过改造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区,大家都很关注。北海银滩是全国首批旅游度假区之一。北海银滩通过国际招标确定的总体规划,是一个“珠链”的概念,24公里银滩像大大小小的珍珠点缀其中,其中侨港镇和银滩中区就是珠链中璀璨的大珠。根据所批准的这个总体规划,银滩中区定位为娱乐旅游区,兼具观光、海上运动、娱乐、购物等功能,其中主题公园、游乐中心等服务设施可容纳较多的游客量,布置相对较多的建筑,是一个热闹、繁华,吸引力很强的旅游景点。

  目前已完成的银滩中区改造一期工程,包括银滩公园和海滩公园,岸线长达3700米,规划总面积81公顷,一期工程改造除了拆除银滩公园、海滩公园内39栋建筑,打开公园围墙,免费向市民和游客开放外,通过美化和绿化,改善景观环境,恢复自然生态岸线,增设度假、休闲、救生、冲浪、更衣等旅游服务设施。银滩一期改造工程,增强了银滩作为滨海旅游度假胜地的吸引力,得到了广大市民和游客的欢迎。

  根据自治区政府的要求,2007年启动的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工程总体目标是把银滩中区建设成为一个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景观改善、景点丰富、游览线路合理、具有较高品位、适合大众消费的中高档旅游度假区。总体改造完成后,银滩会以更加亮丽的景象展现在大家面前。

  《经济日报》记者:银滩改造工程浩大,范围比较广,刚才朱副秘书长说征地是按批次进行,希望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市国土局资源局副局长裴相春: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工程涉及的土地征收,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工作。我们注意到最近有一些关注银滩改造的朋友议论,在征地过程中是否有“化整为零”的问题。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征地报批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单独选址项目,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范围以外的项目用地报批;第二种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分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化整为零”的情况存在于单独选址项目,具体表现是将某个单独选址项目拆分为若干个项目进行用地批报,从而达到越权审批征地的目的,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是一种违法行为。银滩改造的土地征收报批不属于单独选址项目,整个改造范围都在城市规划区以内,也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适用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分批次进行报批的规定。

  2006年,整个银滩改造涉及需要征收的4011.1亩土地,分为5个批次上报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同年自治区政府对这5个批次建设用地进行了依法审批。目前银滩中区改造二期工程范围涉及需要征收的土地全部都在自治区政府批准征收的5个批次用地范围内。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刚才我们在电视画面看到一期改造一些楼被拆除或炸掉了,总数为39栋建筑物。北海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来保护生态,改造的效益突显,来的人也更多了。请问在银滩中区二期改造过程中,在生态保护方面有那些突出的做法?

  市建委主任王洪:按国务院批准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海组团包括四大功能:旅游、居住、高科技和现代服务业;铁山港(龙潭)组团则是临港工业、大物流,作为对接东盟的桥头堡。北海发展有两个特殊优势,一个是历史文化。北海并不是小渔村,而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开放前沿。目前我们正在做的重要工作就是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今后北海发展的重要支撑。另外一个就是生态。我们不能浪费我们最宝贵的生态生命线。旅游是北海的一个支柱产业,旅游业一个重点就是闻名天下的银滩,另一个重点是涠洲岛,要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度假海岛;第三个重点就是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相结合的老街。

  银滩是北海最出名的“名片”,生态是银滩最突出的优势。银滩中区过去由于种种原因,生态出现了一些问题。自治区给了3个亿,支持我们在一期改造中实现“还沙滩于大海、还沙滩于自然、还沙滩于人民”。银滩中区从侨港镇到冯家江,是大银滩的核心,是王牌中的王牌,同时也是生态非常敏感的地区,鸟、沙蟹、沙虫、沙滩、植被等构成了银滩中区丰富多样的生态环境。二期在生态保护上主要落实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银滩旁的冯家江进行综合整治,冯家江生物多样化突出,有红树林、沙蟹等一系列的物种。我们要对冯家江进行改造,在总体规划中把这条江两岸作为银滩旅游区5A级景区建设的一个景点,这个区域按照生态王牌来做。其次,就是对银滩中区进行市政配套。大家都知道银滩好,但要是知道目前村庄和景区内有大量的污水排放,你的心情就会不一样。二期生态保护要把所有污水截流,送到城区北岸的污水厂处理,这个项目已经完成了80%。第三,对整个银滩中区二期改造有一个要求,必须按照5A景区控制开发强度,加强生态保护。在二期改造生态保护方面,在冯家江口以东的银滩东区,市林业局正在申报国家湿地公园,里面有将近5000亩的红树林;另外一个生态要求就是回建区内进行标准较高的绿化。

  《光明日报》记者:银滩改造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村民房屋,他们与国有土地上的居民房屋拆迁有何区别?你们怎样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银海区区委常委、银海区银滩改造和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忠伟:按照现行政策,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村民房屋只对房屋给予补偿,而且补偿标准低;拆迁城市居民房屋对土地和房屋均有补偿,补偿标准高,可见两者是有区别的。我们制订拆迁方案时充分听取了群众的意见,从拆迁补偿、回建安置上考虑了群众的利益。根据两个村子土地少的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的相关规定,采用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让拆迁村民获得更多的利益。银滩改造拆迁户房屋为楼房的,据此可多获得补偿金20-30万元,原为平房的拆迁户,据此可多获得补偿金10-20万元。同时在回建安置上,坚持就近安置,选址距银滩大门直线不到1000米的地方作为回建区,搬迁户全部按户均60-100平方米安排宅基地,而且由政府统一建好地基,选购价格为980元/平方米。宅基地的性质为国有,可进行交易或抵押融资(原来村民住房用地是集体用地,不能交易或抵押)。由于近年来北海房地产升值,特别是银滩改造建设,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完善了回建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这些宅基地的价值已升到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拆迁村民仅宅基地一项就获得了巨大的利益。所以征地拆迁方案获得了两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得以顺利实施。其次,我们对银滩改造拆迁过程中的特殊困难户,采取缓交地基款和适当救济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正是由于充分考虑了拆迁村民的利益和合理要求,银滩改造拆迁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广西电视台记者:目前有多少村民签订了拆迁协议?有多少人在回建新村建房?多少户已搬进新居?

  银海区区委常委、银海区银滩改造和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忠伟:截止目前,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共签订拆迁协议1372宗,占应拆迁房屋总数1446宗的94.9%;回建新村拆迁村民在建房屋1022户,占已签协议选择回建宅基地拆迁安置户总数1410户的72.5%;迁入回建区居住的拆迁户730户,占已签协议选择回建宅基地拆迁安置户总数的51.8%。

  《南国早报》记者:银滩拆迁从开始到现在我一直追踪。到目前为止还有极少数村民尚没有签拆迁协议,如果最后出现钉子户,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市法制办副主任包能华:银滩改造涉及的拆迁户,原来生活水平和就业状态差别较大。针对不同的利益诉求,政府3年来做了大量细致深入的工作,不仅按合法、同时按合情合理的原则给予充分的考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中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对于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问题,法律规定是明确的。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银滩改造不仅有利于北海城市发展,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升级,更有利于得到充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银滩中区的村民,一个与回建区近在咫尺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家级旅游景点,能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因此,这不仅是一个真正维护村民利益,更是促进、发展村民利益的项目。我们真诚希望被拆迁人在合法权益在得到充分保障前提下,通情达理,支持银滩的改造建设;政府将一如既往依法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极个别漫天要价,在规定期限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我们将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

  《北海日报》记者:请问银滩拆迁村民的就业、养老和医保等问题怎样解决?政府有哪些举措?

  银海区区委常委、银海区银滩改造和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忠伟:银滩拆迁群众的就业、养老和医保等民生问题,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尽力解决。

  在就业方面,市、区政府一直积极想方设法。银滩改造采取就近安置的原则,正是充分考虑了拆迁村民的就业问题。安排的回建区既靠近银滩,又处在北海城市主干道上海路、金海岸大道、广东路和银滩路支线围合处,位置优越,发展旅游业和商业潜力巨大;同时,回建区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规划有商业步行街、便民市场等配套设施,已建成的便民市场已安排了40多户村民经营各种摊点;回建区内14条主干道两旁屋房建成后大多可以作为商业铺面经营。此外,在银滩景区的太阳伞出租、摩托艇经营、银滩四号路大排档建设和浅海滩涂养殖等方面,优先照顾当地村民就业,先后安排近100户村民从事旅游服务业。为此,拆迁后村民就业不减反增。我们还免费为拆迁村民进行旅游、美容美发、海水养殖等28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2009年以来共培训1800多人次。此外,通过实施“春风行动”,主动联系广东、深圳等地用工企业录用拆迁村民,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在养老方面,我们为银滩改造拆迁范围内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都办理了城镇低保。今年,银滩改造拆迁的村民已列入银海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范畴,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村民不用缴费就可以从2010年1月领取养老金。

  在医保方面,目前,95%以上的银滩改造拆迁村民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解决了医疗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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