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909个,这些社会组织分布在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劳动、民政、体育、行业中介、农村专业经济等领域,分布在城乡各地,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为此,市委、市政府因势利导,通过开展“就业、兴业、创业”三业活动,同时,采取“五个以”的工作方法,引导这些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为舒缓就业压力、带领群众致富、倡导互助友爱、化解社会矛盾等作出贡献。
以社会组织为抓手 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至今年春节,全市共有47万农民工返乡,他们带回来了大量创业的信息、技术和资金。这些返乡农民工有的加入或创办了当地的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群致富联合体等,覆盖种养、建筑、编织、坭兴陶、运输、水果流通等行业,涉及农民工及家庭成员2500多人。钦州市以这些服务返乡农民工的社会组织为抓手,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扶持他们成为当地创业致富的骨干和带领群众的“领头雁”。 如钦南区那丽镇土地田村的苏继君返乡后,为了推动当地对虾养殖业的发展,担任了对虾养殖协会会长。
通过对虾养殖协会,有效地带动了周围村、镇和市10万亩以上养殖面积的1000户以上养殖户提高对虾养殖技术,增加收入,促进了当地对虾养殖业和经济的发展。
以社会组织为联系平台 促进农民工就业
钦州市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有47个,覆盖房地产、建筑、电子、通信、汽车维修、坭兴陶、矿业、编织、饮食、烹饪、林业、特色养殖等各行各业,涉及企业2300多家,很多行业协会的会员本身就是企业家、经济能人。近年来,通过行业协会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推动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工就业。2009年钦州市房地产行业吸纳了2500多人就业,电子信息行业吸纳了1000多人就业,坭兴陶产业吸纳了800多人就业,林业产业吸纳了2500多人就业,饮食行业吸纳了3000多人就业,切实为服务地方农民工就业作出了贡献。
以社会组织为培训基地 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
目前全市登记成立的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29家。从2009年以来,钦州市投入培训资金1000多万元,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培训机构"三方联动"培训机制,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 对农民工进行建筑工、电焊、电工、驾驶、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计算机应用、烹饪、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共培训农民工12163人。同时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实施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程,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积极参与开展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返乡农民工15141名,接受培训后外出务工或在当地实现就业、创业的12000多人。
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 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钦州市登记成立的服务农民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绝大多数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要集中在城镇。近年来解决了2000多名农民工子女读书难的问题,并对一些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减免了学杂费,深受社会的好评。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后农村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市妇联牵头在全市组建了"留守流动困难儿童帮扶站"35个,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全市共招募了爱心志愿者1000多人,联系留守流动困难儿童近1000人,妇联系统成立的"留守流动困难儿童帮扶站"使农村留守儿童真正找到了依托、找到了爱。钦州市妇联开展的"爱心志愿者与留守流动困难儿童结对"这一做法,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作为妇联儿童工作"创新案例"向全国推广。
以社会组织为切入点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钦州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把农民工列入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农民工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凡涉及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简化程序,及时受理并指派专人办理。如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除了开辟"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外,专门指定拥有丰富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的律师负责接待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努力为追讨欠薪、工伤事故等赔偿案件的农民工提供高效服务。近三年来全市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08件,受援农民工达230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
(陆崇林 刘如明 黄桂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