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颇具传奇色彩。
小时候听大人们说,穿山甲披一身鳞甲,坚硬无比,会穿山、会遁地,打起洞来,泥土飞溅、飞钻似的,一忽儿就没了踪影。若遇虎豹豺狼,就将身子蜷缩,一团铜鳞铁甲,让猛兽奈何不得,只能垂涎三尺,悻悻而去。
穿山甲以蚂蚁为主食,练就一身吃蚁绝技。一旦发现蚁群,就躺到蚁巢旁边,张开鳞甲,以身上那种特殊气味引诱蚂蚁。当蚂蚁爬满鳞甲缝隙,就将鳞甲闭合,带着一身蚂蚁,爬到山溪里,再将鳞甲打开。等蚂蚁浮出水面,就伸出舌头,风卷残云,享用美餐。
穿山甲尤其嗜好白蚁。每遇白蚁窝,就用前爪在蚁巢上挖个小洞,然后将尖嘴插入其间,伸出带粘液的长舌舔食群蚁。一只成年穿山甲,一餐可吃白蚁半公斤,因而穿山甲有“灭白蚁冠军”之美称。
穿山甲,别名鲮鲤,属哺乳纲鳞甲目穿山甲科,产于我国南部以及越南、缅甸等地。从头至尾长约70至90厘米,体重5至27公斤。“体和尾披有覆瓦状的角质鳞”,“头小,吻尖,口、耳和眼都小,无齿,舌细长,能从口孔伸出舐取食物。四肢短;爪强壮锐利,用以搔地觅食或掘洞穴居。”(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20世纪80年代初,我刚调进南宁的时候,校园里的小菜市不时有穿山甲肉卖。听说穿山甲肉可治小孩虚弱、盗汗等症,也就买过一两回,蒸了给小女儿吃。90年代初参加某些宴会,也曾吃过一两回穿山甲。当初还不知道穿山甲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只感到自那以后,穿山甲越来越罕见了。
而今,对于自己曾买过、吃过穿山甲肉,常常感到惭愧不已。有愧于这貌似坚强、实质软弱的小兽,有愧于这对人类有重大贡献的“食蚁冠军”。从此我再也不吃野生珍稀动物。也许有人会笑我迂腐、矫情,说你不吃总有人吃。忽然想起有位幼儿园阿姨,问小朋友:你们说说,动物的家在哪里?稚儿们争相回答,有说在天上的,有说在海里的,有说在森林里的,有说在草丛里的,最后一个说:都不对——动物的家在冰柜里!童言无忌,一语中的——这都是大人们常在酒楼吃野生动物惹的祸。
中国人爱吃野生珍稀动物,越是珍稀越是濒危越是要吃。诸如虎骨、熊掌、熊胆、麝香、鹿鞭、蛇胆、猴脑等等;或蒸煮,或泡酒,或生吃,或入药;越吃越少,越少越吃,越吃越贵,越贵越吃。越少越贵而能吃者越显示其有身份地位,如此这般,国内的吃绝了就吃国外,以至不法之徒铤而走险,源源不断地走私野生珍稀动物,大有不将地球上的珍稀动物杀光吃绝决不罢休之势。最近有报道,产自西伯利亚的麝香和东北虎的虎骨、虎须、虎胆、活虎崽以及印度的猴子、鳄鱼和蛇,非洲的犀牛角和象牙、长颈鹿骨等物地下管涌般流入中国。《防城港日报》也刊载了一则消息,说该市警方在从东兴开往福建厦门的一辆大客车上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76只(均为冷冻死体)、黑熊熊掌14只。中国有13亿人口,又改不了嗜吃野生动物的陋习,试问,世界上有多少野生动物够这么多人吃?
茫茫十万大山,曾是穿山甲的乐园。曾几何时,这种可爱的动物在那里已几近绝迹。前不久我深入十万大山腹地,询问山里还有没有穿山甲,都说基本上见不到其踪影了,还说近日从北京来了几位研究生,专程寻找穿山甲,最终仅发现几个穿山甲脚印,没见其活体,只好扫兴而归。
十万大山或许还有穿山甲。倘若从现在开始加强保护,严禁捕捉,使其生息繁衍,或许不至于灭绝。反之,必将绝矣。
附记:想拍一张穿山甲照片,却找不到活体,只好从《动物百科》中翻拍,作为资料照片,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