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于民 广西“十一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番

回顾十一五|来源:广西日报2010-11-03 08:38:41|网络编辑:孟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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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公布:2010年前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5.93亿元,同比增长19%。

  “如果按照这样的增长速度发展下去,‘十一五’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人均消费将实现翻一番以上。”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到2010年底,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3300亿元,比2005年增长1.23倍。人均消费将由2005年的3030元,增加到6760元,增长1.16倍。

  我区消费品市场保持活跃,热点商品持续旺销,激活了城乡消费市场的“一池春水”,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坚持“少取多予,藏富于民”的执政理念。

  “少取多予”藏富于民

  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让老百姓“口袋有钱”,是激活城乡消费市场的重要前提。“十一五”期间,我区出台了一系列“少取多予,藏富于民”政策,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2006年,自治区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政,努力为城乡居民增加“饭碗”: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国家下达我区的目标范围之内,农村劳动力每年新增转移就业50万人以上。

  自治区出台的“就业新政”,为城乡居民送上了一个个增收“大礼包”——

  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减免相关税费扶持。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有了就业好政策,城镇居民就业“如鱼得水”。仅2010年前三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5.5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7万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4%。

  “农民富,国家富;农民稳,国家稳。”在关照农民兄弟方面,我区各级政府“出手大方”,给予“特别关照”,让农民兄弟享受到前所未有的待遇。

  2007年,自治区政府正式实施《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办法》。这是继种粮农民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之后又一重大支农惠农政策。标志着农民群众实现了从“种田不交税”到“种粮有补助”的历史性跨越。

  为确保财政支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我区采取了“农民直通车”的措施: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由各乡镇财政所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种粮农户;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由水稻种植户凭有效证件到金融机构领取补贴款;享受购农机补贴的农户通过向农机化管理部门补足补贴资金外的差额款项,就能领到农机。

  “十一五”期间,由于我区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逐年攀升,消费“底气越来越足”:仅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其中人均工薪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增长9.1%、17.1%、0.4%和2.6%。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752元,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

  多项政策拉动消费

  扩内需保增长一直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我区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从2009年开始,我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政策,多管齐下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

  采用财政补助的办法支持彩电、冰箱、汽车、摩托车等“下乡”,激活了“沉睡多年”的农村消费市场。

  在国家“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各项刺激农村消费措施的推动下,我区农村消费潜力逐步被释放出来。仅2009年上半年,全区县及县以下农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37.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农村市场比城市市场增幅高出1.7%,增幅高于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

  在国家调整小排量汽车购置附加税等多项政策刺激影响下,我区城镇居民汽车消费从2009年开始明显升温,销售快速增长。2009年上半年,全区汽车零售8.24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43%,其中轿车零售4.68万辆,增长37.1%。汽车类实现零售额80.97亿元,同比增长20%。

  针对城乡居民最关心的医疗、养老等焦点问题,我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政策,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养老和医疗等支付补助水平,提高医疗报销比例,带动居民医疗保健消费,妥善解决老百姓的后顾之忧,顺利打开了城乡居民消费的口子。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由于我区一直坚持“少取多予,藏富于民”执政理念,让“口袋有钱”的城乡居民吃了“定心丸”,消费“很潇洒”:2010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54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3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

(吴家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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