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十一五”,是广西城乡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5年!
5年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5年的8917元增加到2009年的154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495元增加到3980元,均实现了每年两位数的增幅。同时,惠及城乡居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制初步建立;教育“两基”攻坚目标更是提前一年实现。
“如果把广西‘十一五’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比作一曲波澜壮阔的进行曲,那么最悦耳动听的音符莫过于‘民生’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韩庆东如此比喻。
民生无小事,只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赢得拥护,从而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自觉投身建设,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为人们共同的追求。
这一点,广西在“十一五”开篇之初就已深谋远虑。
面对“老、少、边、山、穷”的区情,必须尽快提升整个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档次,才能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于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统揽全局、运筹帷幄,把破解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难题,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性措施。通过集中力量、集中资金、集中时间进行综合治理,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环境、住房、电网、通信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生产生活设施进行基础性建设,整体改变落后地区农村面貌,为群众脱贫致富带去希望。
围绕这一目标,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力部署、落实措施,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付诸行动——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保障计划顺利下达;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安排工作,将完成的任务量分解到每个阶段,并逐项明确责任人;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按责任制执行“谁决定谁突破谁负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设、管理、监督与验收等等。
很快,在祖国的西南边陲,一条全长725公里的兴边富民公路从东兴市竹山村“1号界碑”起,劈开莽莽苍苍的十万大山、穿过秀色无边的苗村瑶寨,一直延伸到百色市那坡县弄合村。
总计15类超过4万个惠及民生的项目,让全区贫困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连片地区——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5个大石山区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项目的推进,使那些地处边远、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村屯路通了,电通了,水通了,广播电视通了,科教文卫等设施建好了,村民与外界的沟通交流也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