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25)深入实施“两区一带”总体布局。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带动扶贫开发,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产业、港口、交通、物流、城建、旅游、招商、文化等大发展,建设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加快扩大北部湾港吞吐能力,打造成为我国沿海重要枢纽港和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强与周边地区对接,形成连接多区域的重要交通、物流枢纽;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建设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培育壮大临港产业集群,形成沿海现代重化产业基地;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改革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西江黄金水道优势,以沿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着力打造新兴加工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形成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带动西江经济带发展。围绕构建资源深加工基地和重要产业聚集区,大力开发桂西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和深加工水平,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革命老区、大石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开发,加强国际通道、边境城市和口岸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
(26)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集中开发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的空间开发模式,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国家重点开发的北部湾城市化地区和区内其他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聚集,集中布局,集约开发,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对事关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建立健全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