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深化开放合作
(30)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坚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形成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加强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机制化建设,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深度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国-东盟合作机制和机构落户广西,有效发挥合作平台作用。深化与东盟国家互利共赢的全方位、多领域开放合作,推进交通、电力、电讯、信息网络等的互联互通。完善口岸功能和大通关机制,发展口岸经济。建设和运营好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加强能源、矿产、农林、旅游、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凭祥-同登、东兴-芒街、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挥南宁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作用,完善与周边国家省级事务定期会晤磋商机制,把我区建成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桥头堡。加强与日韩、欧美等国家的经贸合作。
(31)全面参与国内多区域合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通向珠三角地区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内河航道、信息等设施建设,加强能源、产业、环保、旅游、劳务等务实合作,形成快速直达的人流、物流、信息流通道,使我区更加全面主动地接受先进生产力辐射带动。加强与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及省际间合作,深化桂港、桂澳合作,拓展桂台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改善投资环境,扎实推动央企入桂、民企入桂和引金入桂。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增强合作实效。积极发挥商会协会、华侨华商的作用。
(32)提高外经外贸及利用外资水平。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规则,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经外贸及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调整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努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推进市场多元化,提高边境贸易水平,发挥进口的综合效应。积极发展工程设计、教育培训、服务外包、金融、物流等服务贸易。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优势资源开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社会事业和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强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更多到东盟等国家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在工程承包、资源利用、农业开发、技术和劳务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