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广西财政:数字见证成就 发展结出硕果

回顾十一五|来源:广西日报2010-11-16 10:15:48|网络编辑:李艳红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尤其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强化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强化收入征管,全力以赴保障重点支出,使全区财政收支规模走出了一条快速攀升的曲线。

    ——预计2010年全区财政收入将完成120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比2005年的475.37亿元增长了1.52倍,五年来相继跨越8个百亿元大关,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预计2010年全区人均财政收入达到2460元,首次突破2000元大关,比2005年的1025元增长了1.4倍,全区人均财政收入从1000元到2000元只用了五年时间。

    ——预计2010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将突破1900亿元,比2005年的611.48亿元增长了2.11倍,五年来相继突破13个百亿元大关,为我区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这一个个的数字,见证了各级财政部门在国际金融危机重大冲击、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不利形势下砥砺奋进的辉煌成就。

    五年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改革与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积极践行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提出的“公平、透明、高效、廉洁”八字理财原则和“开拓财源,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公平分配,保障供给;强化监督,提高绩效”32字理财思路,抢抓前所未有的多重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实施“三个优先”发展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条经济社会发展主线,采取非常规手段开拓生财、聚财、理财新方法,锐意进取,迎难而上,为全区“十一五”规划以及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全力支持“三个优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十一五”时期,尤其是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实施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交通、产业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三个优先”发展的战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成功谱写了一曲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奋进新歌。

    一是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预计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超过110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基本建设补助资金、中央国债资金等各类资金超过335亿元,支持我区建成了一大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及生态治理项目。尤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在财力有限的情形下,采取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形式,累计筹措资金80多亿元,通过大会战形式倾力支持了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大会战、桂西五县大会战、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等一大批关乎全局、关乎民生的重大项目实施;统筹各类资金约230亿元投入交通建设,其中铁路建设资金约50亿元,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建设资金约180亿元,确保了我区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

    二是大力支持我区工业做大做强做优。“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投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46.34亿元,有效促进了我区重点行业、企业和产品调整升级。从2008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自治区千亿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着力支持我区14个千亿元产业和4个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此外,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还投入74.27亿元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安排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资金97.02亿元,切实增强了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和后劲。

    三是大力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自治区整合各类资金58.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19亿元)实施了第二期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并把沿海三市上划自治区的“四税”增量资金6.62亿元投入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公司,以推动该区域加快发展;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资金10亿元,支持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201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还安排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资金3亿元、南宁机场建设资金3亿元,促进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龙头的“两区一带”全面发展。    

    二、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新成效     

    2008年下半年,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区经济下滑、财政收入增幅大幅下降的不利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出台一系列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举措,为我区经济社会率先企稳回升、顺利实现“四保”目标任务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一是创新性地出台了《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意见》,从加强收入征管、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扶持和奖励力度以及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等方面提出了21条应对严峻复杂经济形势的财政政策措施。二是先后争取中央扩内需项目资金197.5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多渠道落实配套资金80.79亿元,确保我区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位居全国前列和各类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积极争取并配合财政部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国务院批准核定我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120亿元顺利发行,切实增强了各地落实中央扩内需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能力。四是积极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为我区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高校建设项目、各市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创新性融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各类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五是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先后投入超过14亿元支持实施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切实增强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群众生活达到新水平    

    “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秉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理念,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财政公共保障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充分展现。“十一五”时期,预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直接涉及民生领域投入的资金累计达到3365.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68倍,年均增长32.82%,高于同期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将近10个百分点。其中,预计“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支出超过600亿元,确保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承诺的各项民生政策及时兑现到位。

    随着各级财政民生投入大幅增加,一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在财政支农方面,投入近190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投入29.95亿元加快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进程,投入65.1亿元大力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在支持教育发展方面,支持我区在全国五个少数民族地区中第一个通过国家“两基”验收;投入180.16亿元,把城乡义务教育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投入35.71亿元大力支持我区职教攻坚。在支持医疗卫生方面,投入预计超过200亿元全面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115.18亿元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开,对农民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投入9.43亿元推动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14个地级市。在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扎实推进我区14个县(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先后投入78.05亿元支持将我区农村居民低保、城镇居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0元、150元。在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投入超过11亿元支持我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农家书屋、公益性电影放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仅自治区本级财政就投入17.45亿元推进我区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在抗灾救灾方面,投入18.32亿元支援抗震救灾、抗击雨雪冰冻和水旱自然灾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各项财政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    

    “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公共财政运行体系日益健全。一是自治区对下管理方式改革初显成效。“乡财县管”改革实现全覆盖,14个县的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在减少财政管理级次、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增强县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推向深入。在部门预算改革方面,改革范围扩大到自治区本级、14个地级市和101个县(市、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和项目支出管理制度逐步健全,部门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明显增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实施,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起步并稳步开展。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面,改革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市县,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范围不断扩大,操作流程不断规范,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功能大幅拓展,公务卡制度快速推进,保证了财政资金规范拨付、透明运行和高效使用。在政府采购改革方面,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步入正常运行轨道,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综合效益显著;“十一五”期间,预计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000.36亿元,实际政府采购874.28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2.6%。三是“收支两条线”改革成效明显。自治区本级设立了专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收缴分离”的方式全面推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范围不断扩大。四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逐步加强。资产管理新框架和新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营性资产整合运营改革稳步推进。五是农村综合改革效果显著。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7亿元,基本完成全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5亿元,逐步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试点范围。    

    五、坚持向基层倾斜财力,基层财政保障水平有了新提高     

    “十一五”时期,自治区坚持向基层倾斜财力,努力从根本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了基层政府调控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自治区对下各项补助支出(包括返还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累计3285亿元,年均增长27.5%,高于同期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21.96%的年平均增幅。其中,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累计达到465.50亿元,全区将近90%的市县享受到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按标准财政供养人数计算,2010年全区县级人均可用财力达到4.76万元,比2005年的2.19万元增长超过1倍。考虑到我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实际,自治区从2006年开始分别设立了针对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革命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至2010年,上述三项转移支付总额超过50亿元。从2009年起深化全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构建政法经费保障新机制,大幅提高了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在强化自治区对下财力补助资金保障功能的同时,自治区还建立了对市县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在标准财政供养人数的确定、成本差异系数的核定,主体功能区的建设、民生支出项目的保障等方面对均衡性转移支付指标体系进行了改进,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更加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另一方面,强化自治区对下财力补助的激励功能,通过在自治区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增设绩效性转移支付、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奖励、“三奖一补”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力度等方式,“十一五”时期共安排资金94.52亿元,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加快发展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六、切实强化财政监督,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得到新加强    

    “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把财政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顺利颁布施行,并先后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使财政日常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功能明显增强,在各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监督、财政收入监督、部门预算监督、内部监督、专项资金监督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据统计,“十一五”时期,全区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共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07.27亿元,追缴入库财政收入27.57亿元。三是加强投资评审工作。以“四先四后”为内容的财政项目投资评审机制基本形成。据初步统计,“十一五”时期,自治区本级财政共评审项目461个,审核资金61.9亿元,净审减资金7.56亿元。四是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大平台在自治区本级和大部分地级市顺利上线运行,各类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得到了有效整合利用,为推进财政管理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统计、偿债准备金和担保制度,促进“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有效地防范了地方财政风险。六是强化会计行业管理。推动新会计准则在我区顺利贯彻实施,会计人才培养力度逐年加大,“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已经成为我区高端人才培训精品工程,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总的来看,“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五年,是广西财政激情燃烧创业的五年,是广西财政史上发展最快最好的五年,是广西财政硕果累累的五年。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的五年特别是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以来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成功实践,让我们积累了一些对财政事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宝贵经验和启示: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主动将财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以“四个非常”谋划和落实财政工作;必须把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些经验和启示是我们今后做好财政工作的宝贵财富,必将对今后我区财政改革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广西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自治区财政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我区全面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伟大征程中继续奋力谱写财政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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