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年夜饭消费市民谨防四大陷阱

欢欢喜喜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2011-01-27 09:10:14|网络编辑:李沙02

   眼下正值年夜饭市场的消费旺季,日前,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年夜饭预订、就餐、结账等过程中的一系列消费陷阱。

   一是防预定陷阱,定金和订金有别。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饭店。不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建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用餐时间、收费标准、能否自带酒水、变更取消等事项。预付款时,分清“定金”与“订金”。“定金”是担保条款,商家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消费者违约,商家不再返还“定金”;而“订金”属于预付款性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

  二是防菜品陷阱,新鲜还是“冰”鲜。消费者在预订菜品时,可要求商家提供标明具体用料、分量的菜单,就餐时做个比较,防止被“菜名噱头”忽悠和菜量缩水。水产品是市民年夜饭桌上经常会点的菜肴,因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要留意提供的水产品是新鲜还是“冰”鲜。

  三是防服务陷阱。消费者应留意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包厢年夜饭报价是否已包含包厢费,是否有最低消费;是否需要支付泊车费、开瓶费等。对商家提供的茶、纸巾、开胃菜等服务要问清是否另行收费;对商家所谓消费满一定额度免费赠送一定数量酒水等“实惠”要当心,谨防酒水以次充好。

  四是防结账陷阱。消费者在结账时应对收费明细、实际消费等逐一核对,警惕账单“出错”。核对无误付款后要向商家索要正规的餐饮发票,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作为维权凭证。(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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