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前要完成今年安居项目的立项、选址
2011年,我区将建29万套保障性住房,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通知》中第二条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今年安排的项目,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立项、选址、工地等(其中,今年新建廉租房项目必须在3月25日前完成前期工作),并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难“落地”的情况,《通知》明确,3月底前,凡是不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到地块的市、县,一律不得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以外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供地。
【专家点评】近年来,我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广西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了“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双轨制时代。《通知》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和“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通过引导合理的消费需求,中高档收入者进入商品住房市场,而中低收入者则由国家提供保障,进入保障性住房范围。消费分层,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