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

专家解读|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2011-05-13 17:00:09|网络编辑:唐佳

  维权事件,这是目前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型。从现已掌握的资料来看,此类事件约占目前全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80% 以上。其中又可以具体分为农民的“以法抗争”、工人的“以理维权”和市民的“理性维权”。主要特征是:(1)维权事件主要是利益之争,不是权力之争,经济性大于政治性。无论是农民,还是工人及市民,都把具体的利益诉求作为行动的目标,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2)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哈佛大学裴宜理教授指出,中国无论从古代还是现代都有层出不穷的民众抗议活动,但是这些抗议有一个传统,就是都在遵守规则;(3)反应性大于进取性,具有明显的被动性。维权者一般都会以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作为其行为框架和底线,都希求政府公平公正调处,行为相对克制。

  社会泄愤事件是目前中国社会群体性事件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的主要特征有:(1)因偶然事件引起,突发性极强,从意外事件升级到一定规模的冲突过程非常短;(2)没有明确的组织者,找不到磋商对象,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3)在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当中,信息的传播有新的特点。各种失实信息通过短信和网络传播,对事件发生和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4)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不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而且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社会骚乱事件在形式上同上面提到的社会泄愤事件有很多共同之处,但是其性质上已经出现了变化。怎样界定泄愤和骚乱,有一个最重要的指标就是攻击的目标是不是具有相关性。这是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的。骚乱可能是有组织的,也有可能没有组织,但泄愤事件是无组织的,是集群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种类型的事件在一定条件下是有可能相互转化的。

  记者:您刚刚讲到,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仍沿袭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压力维稳思维和手段来处理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压力维稳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可能带来哪些后果?

  于建嵘:当前中国社会是一种刚性的稳定,而这种刚性稳定的维持机制正是压力维稳。压力维稳的主要特征是:(1)重视事后处理胜过源头预防;(2)重视基层在维稳中的作用,注重对基层官员维稳“实战”知识的培训;(3)政绩考核功能异化,将片面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考核地方政绩的重要指标甚至是唯一指标;(4)维稳成本高,投入大;(5)基于短期利益考量,为了维稳甚至可以不惜给正常经济发展、民众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和负面影响。

  这种压力维稳思维和手段尽管在短期内可能有效果,也能迎合那些出于种种原因支持“维持现状”人的需要,但长远看,弊端很多。首先,会导致民众支持率降低。只要出现问题,就不惜代价强行解决,难免会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导致民众的心理认同感幻灭,对政府的支持率降低。其次,基层官员在高压状态下不堪重负。再次,政府财政支出越来越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后,矛盾得不到根本解决,反而会产生扭曲压力的传导机制,形成压力越大反弹越大的局面。

  记者:您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哪些建议?

  于建嵘:首先,我们需要树立科学的维稳思维,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这就要突破简单理解“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定式,改变那些不计成本和后果,一切都要为稳定让路的做法。走出这种思维定势需要新思维,可以具体概括为三句话:面对目前的群体性事件,社会需要理智,政府需要智慧,研究者需要品格。政府官员在对待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时,一定要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地解决,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滥用职权等不当行政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达到主动“创稳”的效果。具体来讲,要做到:第一,要调整社会利益关系,改善民生,构建社会稳定的基础。第二,要改变政治上的增压机制,让基层政府真正成为社会稳定的主力军。第三,要改变公民权利救济状况,让司法成为社会的稳压器。第四,要改变民意表达状况,让民意成为社会的压力表。第五,要改变社会管理方式,让民间组织成为社会稳定的维护者。

  (记者 崔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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