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民幸福感是社会管理的应有之意

专家解读|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2011-05-16 09:15:08|网络编辑:唐佳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龚维斌教授今天做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栏目,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时候,纷纷把老百姓的“幸福感”列入规划当中,对此,龚维斌表示,追求幸福、提高人们的满意度、幸福感,它也是社会管理的应有之意。

  龚维斌说,社会管理最终的目的是既要追求秩序,又要激发活力。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社会管理要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活力,要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而人的管理,我们说管理要于服务之中,要心情舒畅的,管理实际上不是要把人管住,要把人管死,而是要让人能够心情舒畅的工作、生活。所以提高幸福感,可能也是我们社会管理追求的一个目标。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追求幸福、提高人们的满意度、幸福感,它也是我们社会管理的应有之意。

  龚维斌指出,提高人民幸福感首先是要转变发展理念,尽管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很多年。但是发展的理念在一些地方,在一些领导干部里面还存在着偏差,还是把追求GDP当做唯一的工作。我们说经济增长,追求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中心没有错,是第一,但是不能当做唯一。经济发展,它可能更多的是一个手段,社会建设、社会发展、民生的改善才是目的。经济发展是服务于人,不能人服务于经济,不能把这个目的和手段颠倒过来。所以我们说首先是要转变发展理念,第二个是改革体制机制,就是社会事业体制。

  龚维斌认为,教育、就业、劳动保护、社会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特别是住房这些问题如果解决好了,老百姓的幸福感自然就会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党的威信自然就会提高。

  (记者 高星 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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