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三问:聚焦社会管理 百姓怎样当好主人

专家解读|来源:人民日报2011-05-16 09:24:14|网络编辑:唐佳

  二问:达成共识难不难问: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公众诉求也愈发多元化。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会不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样难以达成共识的状况?

  马国湘:只要有合理的表达和决策机制、公正的议程、科学的选举民意代表的方法,村(居)民在决策中一般是能够形成共识的。即便出现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也可以通过议程修改来解决。

  以罗江县蟠龙镇盐井村为例。全村每5-15户村民推举1名代表,共计39名代表分别“定向”联系和服务推举出他的农户。他投出的一票要向推举他的村民负责,村民也对授权代表在议事会上做出的决策给予承认。代表商议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通过村民大会公布议定结果。

  去年调研时,我旁听了一次该村低保对象的村民议事会。议事代表以投票的方式,从26名低保申请村民中确定了22名低保户。对这个结果,绝大部分村民都认可,没能享受上低保的农户也很服气。

  李小洁:不参与、不沟通就难以形成真正的共识。各方的利益诉求不同,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共同面对矛盾和挑战,不沟通就只在各自世界里“想象”对方的态度和想法,分歧就会越来越严重。

  交道口街道内的南锣鼓巷是一条具有北京传统特色的街巷,游客繁多,商户与居民的矛盾也一度非常突出,靠政府和居委会协调,效果不是很好。后来,我们举行了一次“社区茶馆”对话会,请各方一起来喝茶,大家坐下来敞开心扉地聊,最后达成共识,商定了化解矛盾的方法。

  通过参与式方法进行民主协商,发表各自的想法,定位各自的角色,并了解、理解其他人的立场和诉求,才能为寻求共同的目标达成共识,进行决策与合作,最终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

  董明慧:此外,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过程中的制度设计也是社区居民达成共识的基础。这些年,北京市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制定《北京市居民会议规则》,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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