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产业艰难起步

特稿730|来源:广西新闻广播2011-06-15 09:10:06|网络编辑:李惠惠

    与此同时,用能企业的需求也不可忽视。广西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后勤人员陈奇告诉记者,用能企业在考虑使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时,除了关心节能收益分层比例、节能设备和节能技术的质量之外,还非常注重节能设备在合同期满之后的使用寿命和后续服务,这些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必须改进的环节。过了时间保障以后,这个设备已经是老化了,这套东西基本上是不能用了,后期帮我维护这方面要做好,所以这个质量要把得过关。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我区将切实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对已申报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财政补贴,补贴力度相当于标准煤价960元的30%。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调研员汤长发告诉记者,它节能每一吨的标准煤是补贴300块,那就是说基本上补贴了一标准煤成本的三分之一,所以这个补贴相对来说也是比较高的。

    除了财政补贴,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还在税收、会计、金融等各方面给予支持,而对于目前我区节能服务企业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处长林光南表示,自治区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为节能服务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下一步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合同能源管理专项基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创新信贷产品,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主要解决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的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也将继续扮演好“裁判员”的角色,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量审核机构,强化管理,把好节能服务的质量关。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处长林光南介绍说,第一个积极培育节能量审核机构,加大对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节能效果进行审核,同时认真把好标准关、计量关、统计关、考核关,加大检查的力度。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不仅需要政府在财政、税收、会计、金融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还需要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这个新事物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包容的态度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完善创造条件,只有这样我区的节能服务产业才能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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