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广播《新闻深一度》7点30分消息(记者陆倩) 从洗发水到腻子粉,从土特产到驰名商标,从“亮剑”行动到“剑网”行动,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作战”范围相当广泛——自去年10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已清理下架涉嫌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31865件,罚没物品总数量38万件。昨天(22日),自治区“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专项行动已取得重大战果。
2010年11月23号,梧州市公安局破获特大非法制造销售“双喜五叶神”、“精品白沙”、“黄果树”等注册商标标识,涉案价值超亿元。2010年12月29号,贵港市经侦支队现场查获涉嫌假冒吉列剃须刀成品、零配件以及其他生产工具一批,涉案价值150万元。2011年3月14号,桂林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桂林市美色发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案值2000多万元。这些都是我区在深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的一批大案要案。
自2010年10月底开始,我区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等30个单位,对重点内容、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李跃介绍:截止到5月31号,全区共破获了这一类的犯罪案件278起,涉案金额3.7亿元。我们厅组织侦破的桂林齐某等人制售假冒化妆品的案件获得了国安部的表扬,被国安部评为亮剑行动第二期十大经典案件。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苏建荣:“工商机关在这次双打期间当中,发现商标侵权比较突出的一个是,酒类、服装,药品、食品、饮料商品这些都比较突出,查获了一批郎酒和泸州老窖的假酒一百多件,茅台酒也将近一百多件。”
近年来,我国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呈现出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侵害领域更为广泛、涉案地区不断增多、作案方式更加隐蔽等特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韦志边表示,尽管我区的专利侵权和假冒案件数量比较少,但是仍然不容忽视:“现在与我们老百姓相关的,可能更多的是在专利产品的标识上,有一些企业做一些不适当的标注,对我们消费者产生一种误导。这一块就需要我们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包括经营者对专利的宣传方面来加强甄别,减少我们可能遇到的一些困惑。”
商品可以说跟广大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商标的侵权行为直接对老百姓的消费和健康安全带来危害。自治区工商局商标注册处处长蒙飞才介绍,现在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三种:一种就是假冒的,假冒商标、厂名厂址,让消费者无法辨认;另一种是商标近似的侵权;还有一种是跨类侵权,就是驰名商标的侵权,比如说,有些商标是傍名牌,虽然不是一个类,给企业造成一种混淆和误认。
这样的情况在生活中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有和“康师傅”长得很像的“康帅傅”、还有“脉动”的双胞胎弟弟“咏动”,像这样的商标侵权行为数不胜数。对此,我区将进行严厉查处。但是,工商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却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自治区工商局商标注册处处长蒙飞才:“我觉得主要是从商标近似来讲,法律是有规定,它有几个要素,关键就是近似到什么程度,是由人的主观判断的,它必须相近到什么程度,是不是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是由主观来判断的。所以我觉得这方面,法律上还要进一步的完善,可能应该更加细致一点,制定一些更加符合我们办案操作的,使我们操作更方面一点。”
尽管在一些法律法规上还有待完善,但是,各厅局没有懈怠,他们继续全力以赴战斗在没有硝烟的战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李跃表示,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以开展打击,制售假农资、假药、假食品、假名牌四大战役为重点,不断的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首先,在打击的目标上,要坚持以民意为导向,重点打击关系国计民生的假农资、假药、假食品、假名牌的活动。第二,在打击的战法上,要树立精确打击,全程打击的理念,不断深挖来扩大战果,精确打击。第三,在打击的模式上,坚持合成、联动作战,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进一步的综合整治。”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建立打击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机制的同时,将通过修订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韦志边:“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已经会同自治区法制办完成了广西专利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的工作,建立起专利行政执法的责任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生产流通环节的专利产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检查,要及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的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区将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同时,不断增强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觉性,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维护市场环境公平有序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