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尼古丁也是一种危险的化学物质,大剂量的尼古丁会引起呕吐以及恶心,严重时人会死亡。在没有相关剂量说明的情况下,吸“电子香烟”的吸烟者很容易超剂量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关于世界卫生组织推介一说也不存在。记者了解到,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9月曾就“电子烟”专门发表公开言论书。该组织“无烟草行动”负责人Douglas Bettcher宣布:“世卫组织绝对没有认为电子香烟是一种合法的帮助吸烟者戒烟的尼古丁替代品……事实上,就世卫组织所知,尚无任何严格的、经同行审查的研究结果显示‘电子烟’是安全有效的尼古丁替代疗法。”
一名戒烟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电子香烟”技术相对新颖,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认证,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谨慎对待。
目前监管尚处盲区
“电子香烟”的安全性究竟如何,尚无权威说法。记者采访多个监管部门后发现,对于“电子香烟”究竟由哪个部门监管也没有定论。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董先生告诉记者,烟草部门负责监管卷烟、雪茄等9大类烟草制品,“电子香烟”虽然名称是香烟,但并不含有烟草,不归烟草部门管理。
“电子香烟”号称有戒烟效果,能否归类为医疗器材呢?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韦永敏表示,食药监部门监管的对象主要是食品和药品,“电子香烟”属于何种产品没有明文规定,食药监部门目前还没有把它纳入监管对象。
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话务员则告诉记者,如果某些“电子香烟”属于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等信息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投诉热线举报,也可以向辖区工商所举报。但如果问题不在此类,应该也不在工商部门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