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大提速” 今后10年水利年均投入将翻番

兴修水利 利国利民|来源:中国网2011-08-10 16:49:17|网络编辑:孟宪静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全党上下高度重视水利、全国各地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最近,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从今天开始,本报推出《兴水富民 治水强桂》专栏,集中报道我区水利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各地创造出的好典型、好经验。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集水利改革发展,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成为共和国治水史上的里程碑。

  我区水利在持续保持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强劲态势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再次发力,出台《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并召开了历史上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水利工作会议,掀开兴水富民、治水强桂的崭新画卷。

  一组数据体现着近年广西兴水治水的热度和惠民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水利水电投资454.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8倍;全区共有1066万农村群众实现饮水安全解困;水利工程减免受灾人口2082.8万人次,减免直接经济损失101.1亿元。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审视水利工作、谋划水利大计,力度之大、密度之高、措施之具体、态度之坚决,前所未有。先后做出《关于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决定》、《关于开展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的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着力推动广西水利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为加快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冬春水利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优先发展战略,连续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新增10亿元投入冬春水利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兴水利、大种树、优生态、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所有自治区领导都到基层参加水利劳动。冬春水利建设投入和主要效益均创造了新纪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大飞跃。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饮工程建设,让更多的农村群众早日喝上安全水,从2005年开始,自治区政府连续6年把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列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之一,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6.53亿元,解决1066.15万人的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

  为确保中央专项规划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年目标任务完成,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确保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完不成任务或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坚决实行问责。

  为加快旱区治旱工程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广西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的决定》,由自治区党、政一把手担任指挥长,组织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动员各行各业全力支持大石山区治旱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23亿元、用两年时间解决128万大石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困难。

  随着百色水利枢纽工程,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沿海三市供水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建成或相继开工建设,有效增强了我区水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水利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旱涝灾害频繁仍然是长期面临的心腹大患,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重大制约,水利体制改革滞后仍然是制约水利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组数据体现着广西兴水治水的紧迫:全区734条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现有海堤达标率仅为11.2%;还有3300多座小型水库亟待除险加固;饮水不安全人口1779.64万人;无灌溉设施耕地面积4330万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2/3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为全国平均指标2倍左右。

  《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首个力度最大的关于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水利在“富民强桂”新跨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等四大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实现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组数据体现着《决定》对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保障力度:“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用于水利的资金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各市、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各地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要落实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不少于12%用于重大水利项目前期经费和水利建设,并保持适度增长,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文件中,对投入要求如此明确具体,十分少有。投入政策上的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水利发展的巨大决心。这些含金量极高的政策举措,不仅为水利建设带来“真金白银”,而且将形成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从根本上破解水利发展投入严重不足的难题,这在我区的水利发展史上是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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