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济尚不发达,财力并不宽裕,对水利建设却舍得投入。“十一五”以来,区各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倾斜投入,成为广西水利改革发展“大提速”的重要推手。
过去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水利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财政切实加大投入,确保了水利建设大提速。据统计,“十一五”时期,广西争取中央水利资金145.6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97.1亿元,增长300%。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水利投入49.96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78%。2008年扩内需以来,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均投入水利资金18.5亿元以上。
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的决定,自治区财政连续3年共新增投入10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完成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奠定基础。为加快治旱工程建设,筹措资金23亿元,推进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还重点支持了都安、大化、隆安、马山、天等5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境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中央投资水利项目配套资金落实,2008年以来自治区本级财政先后投入20多亿元用于中央扩内需水利项目的配套,得到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为广西争取中央资金更多支持打下了基础。为保障民生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十一五”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投入10.45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近8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投入真金白银,带来实实在在成效。过去5年,广西水利投入持续快速增长,水利建设高潮迭起,百色水利枢纽、北部湾供水等一批区域控制性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域内洪水得到有效管理、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期盼多年的桂林市漓江补水及防洪枢纽工程、桂中治旱乐滩引水灌区工程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
“十一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水利水电投资454.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8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喝水难、用水难、用电难问题取得显著成效。在此期间,全区实现饮水安全解困人口1066万,加固防渗骨干渠道2064公里,新增恢复农田灌溉面积19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3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1.2亿立方米;农村水电新增装机224万千瓦,累计解决45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提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十二五”期间财政预算用于水利的资金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两亿元用于冬春水利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其中10%由自治区统筹安排)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成为今后水利建设的有力政策保障。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吴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发挥财政资金在水利建设投入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与水利新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机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安全有效,全力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周映 廖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