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河池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5320套(户),其中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000户,新增廉租住房32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5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75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87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6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400户。
截至7月25日,河池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新开工11080套,平均开工率为79.74%。其中廉租住房新开工1394套,开工率43.56%;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1957套,开工率为78.28%;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1476套,开工率为100%;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1123套,开工率为100%;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224套,开工率100%;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06套,开工率为56.63%。
河池市与各县(市、区)政府分别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状,将自治区下达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列为各级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指标,高位推动工作开展。采取月报、抽查、例查等形式对各项住房保障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做到工作进度心中有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对保障性住房项目采取倒排工期,实行倒逼机制,狠抓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开工,加快推进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
河池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好长远规划,在保证目前项目用地供应的同时,还为2011—2015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预留了建设用地。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环节,采取联合审批等办法,切实抓好新建项目审批。今年计划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用地手续基本完成办理。
河池市加强监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问题,项目执行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同时巡查组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等作为保障性住房工作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
在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配租过程中,河池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做到“候租对象公开、配租过程公开、配租结果公开”,配租过程中还邀请纪委、人大、政协代表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实物配租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