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崇左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8410套(户),其中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000户,新增廉租住房30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6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85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368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12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160户。
截至7月25日,崇左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新开工11297套,平均开工率为64.02%。其中廉租住房新开工2137套,开工率71.23%;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330套,开工率为12.69%;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951套,开工率为100%;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5105套,开工率为100%;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982套,开工率为63.53%;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92套,开工率36.67%。 崇左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抓项目、重民生、促发展”十八字方针,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出台《崇左市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5)》,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为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为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难问题,崇左市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的要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划拨,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间等问题,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量的10%;并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没有全部落实前,不得出让其他商品住房用地。
崇左市为保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除了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在实践中采用多种筹资办法,探索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机制。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通过引导企业投资建设、职工预交租金或发放政府债券等方式来筹集建设资金;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改造方面,个别县正在探索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