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改:让农村妇儿看病更方便实惠

聚焦医疗改革|来源:中国妇女报2011-09-23 15:18:30|网络编辑:夏汝

  5月下旬,记者随国务院医改办调研组到广西调研。期间,感受到医改在基层取得的明显进步,随着医改的深入,老百姓得到的实惠越来越看得见摸得着。

  参保新农合农民和妇儿受益面不断提高

  刚刚1岁的刘艳姣是广西省兴安县溶江镇莲塘村黄毛岭的小村民,今年3月22日到3月29日因病在兴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一共花费了2335元。4月20日,她的父母拿到了报销款,报销比例达到了67%。

  根据广西省兴安县新农合管理规定,2011年,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缴费30元。而一个农村孕产妇可以享受到的住院补助是:顺产300元,剖宫产600元。兴安县还实行母婴捆绑政策,让参合孕妇出生的婴儿享受住院补助。从今年起,兴安县的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也可得到新农合救助治疗。

  今年,兴安县参合农民到县外住院,这个补偿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由去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50%。县级提高2个百分点,也就是到县医院住院的话,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2%,中医院和妇保院由65%提高到67%;乡级提高1个百分点,由85%提高到86%;同时提高了住院分娩补助。兴安县今年还把到县外私立医疗机构住院也纳入补助范围。2010年兴安县新农合大病补助封顶线已达到5万元。

  不仅如此,今年兴安县多措并举,扩大参保人员受益面,提高参合人的受益程度。首先是扩大了补助范围。比如,把精神病患者纳入慢病管理,慢病管理患者可得到新农合报销补助;对注射狂犬病疫苗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外伤病人也纳入补助范围。

  免费婚检、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试点项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改自选的项目,也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根据要求,项目的补助对象是农村孕妇以及农村产妇住院分娩的新生儿。经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阳性患儿,由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召回,进一步确诊和治疗,确保患儿健康成长。

  另外,针对地方病,兴安县在婚检、孕检日常工作中全面开展地中海贫血病的筛查,并对阳性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在桂林市婚育综合服务中心,记者也看到对该病的防治宣传做的有生有色,在这个集民政、计生、婚检甚至结婚证照相等一切结婚细节于一体的中心,首先醒目地映入眼帘的就是“地贫”的防治宣传。

  基本药物制度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初期,在药物品种少的情况下,兴安县充分发挥中医优势,大力推进中医技术来弥补西药品种的不足,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药品品种不足带来的影响,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5月18日,记者在湘漓卫生院看到,卫生院门口右侧有一间专门的诊室,里面的中医是县医院退休的医生,因为医术高超,被卫生院特批在这里开办诊所。一位在候诊的大姐说:“四里五乡的乡亲都相信他,来一趟,既能拿了零差价的药,还能看看自己相信的中医。”

  2011年以来,兴安县财政投入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每月定期预拨14.98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到12月份再进行总结算。区财政按编制数5000元/人/年标准拔付人员基本工资144万元也已到位。

  兴安县湘漓卫生院如今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这样挺好的,自己娘家所在村子的村民每次都托她买药回去。尽管目前医生的收入相比以前下降了,但她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和补助政策的逐步到位,自己的干劲会越来越大,她表示:“绩效工资发了就好了。”

  自2010年2月28日起,兴安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三价合一”和“三统一”方式进行,即招标价、采购价、销售价为一个价,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

  数字尽管枯燥,但最能说明问题。根据2010年12月医改监测数据统计显示,兴安县乡镇卫生院诊疗情况同期相比出现一升五降现象:门诊诊疗人次增加24896人次,由2009年的236786增加为2010年261682,增长10.5%;门诊平均处方费用减少15.72元,由2009年的52.33元降为2010年的36.61元,下降30%;门诊平均药品费用减少11.73元,由2009年的32.66元降为2010年的20.93元,下降35.9%;住院人数减少331人次,由2009年的9139减少为2010年8808人,下降3.62%;住院平均费用减少412.11元,由2009年的1664.78元降为1252.67元,下降24.75%;住院药品平均减少268.12元,由2009年的724.66元下降为2010年的456.54元,下降37%。

  以村卫生室为核心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软硬件均待提高

  村卫生室建设,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重点,也是广西医改工作“强基层”重点任务之一,是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网底,是做好农民疾病预防保健的基础。但如何吸引广大农民真正把村级服务作为维护日常健康的中心还面临挑战。

  目前,广西79%的村卫生室设在村医家里,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结合医改任务,突出抓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决心用3年时间,筹措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10亿多元,计划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1.4万个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卫生室严格按诊断室、治疗注射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分设的标准建设。在溶江镇莲塘村卫生室,记者看到,不时会有群众来这里测血压,建立健康档案。

  统筹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记者从广西省自治区法改委了解到,2011年,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将新建8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自治区继续与各市签订责任书并进行绩效考核。目前,各市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自治区有关部门结合来宾试点两年的经验,确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为:硬化简易灯光篮球场1个,室外乒乓球台2张,戏台兼具电影放映功能1个,综合活动楼1栋:约220-250平方米,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卫生室、人口计生服务室、农家书屋等。此外,每个中心还包括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建成这样一个中心的投资,约达到35万元。

  这样的远景真是不错,但村民的期望值也在不断升高,莲塘村67岁的张大妈每年都进行体检,但她说体检也要去县里:“村卫生室,我觉得水平还是低”。也许村卫生室是建立起来了,但真正起到应有作用,如何提高村医的水平,这门功课还是大有潜力可挖的。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