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检察院:念好“三字经” 连年夺先进

争先创优|来源:广西日报2011-09-26 16:19:25|网络编辑:张倩

  去年,灵山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政法系统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获记集体二等功;今年2月15日,在全区检察工作表彰大会上又捧回“2008-2010年全区先进检察院”奖匾。近年来,该院认真念好“强队伍、重质量、严监督、优服务”的“三字经”,扎实抓实四方面工作,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当地群众对检察工作越来越满意。

  强队伍——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从检察长到科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以“早、全、准、严、争”方式量化绩效考核;完善促学机制,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进高等院校深造,全院有44人取得检察官资格,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2%;采取训、练、赛等方式强化岗位练兵,培养出一批优秀办案能手。至2010年,全院连续13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重质量——强化品牌意识,案件不管大小都当作“保民生促发展”的精品案件来抓,采用“一点切入,多点开花,纵横成串”的新办法,集中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系统案;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速诉。通过高质量办案,去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

  严监督——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高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近年来共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25件,法院采纳21件,挽回经济损失210多万元;坚持把监督侦查机关的刑事侦查过程纳入常规性工作,既重视追究漏罪漏犯,也注意防止冤假错案,2010年共监督案件52件,均获纠正;加强监所检察工作,使灵山县看守所连续10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优服务——结合办案工作对重点部门和行业、民生领域等开展“上一堂课、亮一盏灯、献一条计、建一张卡、回一次访”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诚心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开展“四走进四服务”活动,推出10条便民措施,建立30多个便民工作联络站,通过主动下访、巡访、约访,排查矛盾纠纷。

(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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