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自治区本级财政日前下拨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851万元,对全区桂剧、壮剧、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和布洛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保护。
近年来,广西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支持全面完成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搜集资源信息13.45万条项,完成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珍贵文物共2.88万件套数据的采集工作。其中,刘三姐歌谣等28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个县市、乡镇被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据悉,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重点支持实施广西文化生态保护工程;支持建设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基地,努力培育10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项目;支持深入发掘和弘扬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中的生态精髓,引领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推动开发文化旅游产品等。
(记者 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