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奋力推进“五区”建设,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
在新的起点上建设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战略任务,是在西部地区争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支撑。
(一)推动经济发展新跨越,建设西部经济强区
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首先要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坚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始终,突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打造“三基地一中心”,建设西部经济强区。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提高现代产业水平。做大做强做优工业,建设区域性先进制造业基地。优化提升资源型工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水平,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特色领域,强化自主创新,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坚持科技兴海,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千亿元产业、千亿元园区、千亿元企业。强化金融支持,优化服务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壮大。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建设服务业聚集区。进一步提升旅游业支柱产业地位,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形成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民重在富农民,强桂必须强农村。要更加重视“三农”工作,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确保粮食安全。打造农业千百亿元产业,提升蔗糖产业,开发冬季农业,加快发展水产畜牧业,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产品品牌培育,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建设区域性特色农业基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革创新农村金融,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农村水、电、路、广播电视和信息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加快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推进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建设,发展南宁、柳州超大城市和桂林特大城市,做大做强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南北钦防同城化步伐,支持贺州、来宾、崇左新建城市加快建设,实现全区大部分市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双超千亿元。加快发展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特色城镇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村人口有序有效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城镇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打造一批地区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双超200亿元、财政收入超20亿元的经济强县。
加快“两区一带”协调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江海联动、陆海互动,实现“龙头”与“腹地”融合发展,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是国家战略,必须坚持优先发展不动摇,着力培育壮大石化、冶金、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打造临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和重要物流枢纽,用五年时间实现经济区生产总值占全区生产总值40%以上。西江经济带是我区经济跨越发展重要增长区域,必须全力建设以西江水运为重点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加快向珠三角等先进生产力地区靠拢,建设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资源型精深加工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桂西资源富集区具有特殊重要作用,必须积极实施优势资源开发战略,加快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促进产业链延伸升级,建设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深加工基地。
加快改革开放合作步伐。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竞争力。大力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深化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加强金融创新。稳步推进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坚持先行先试,率先在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试验区改革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紧密结合,构建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完善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合办共赢的长效机制,务实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和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建设南宁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发挥崇左连接东盟陆路通道作用。拓展与欧美、日韩、非洲经贸合作。深度融入国内多区域合作,加强与港澳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以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加快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继续实施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高速铁路、区际干线和通向东盟的国际铁路,推动广西进入高铁时代。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和国省干线公路改造。提升北部湾港综合能力和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建成超3亿吨沿海大港。加快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建设,充分发挥梧州、贵港航运枢纽城市作用。积极发展民用航空,建设南宁门户枢纽机场、桂林国家重要旅游机场。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对接,加快建设出海出边出省干线,形成通江达海、内联外通、便捷高效的国际大通道。构建能源保障体系,强化开源节流,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创新能源合作平台,建立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掀起水利建设高潮,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桂中桂西治旱等一批重大工程,加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利支撑保障。
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桂、质量兴桂战略,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增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动力,扩大与国际国内知名院校合作,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广西创新计划、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突破一批前沿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加快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形成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
(二)促进文化实力新提升,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必须依靠文化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使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硬支撑。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教育各族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力度,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各族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探索适合民族特点和基层需求的文化服务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办好民族特色文化节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提升民族文化发展水平。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千亿元文化产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统筹建设广西文化产业城、体育产业城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实施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工程,组建发展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实施民族文化产品提升工程,扶持民族题材作品创作生产。重点发展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文化,巩固提升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印象·刘三姐》、漓江画派、广西出版等一批文化品牌,使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享誉中外。
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促进先进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文化发展理念、内容形式、传播载体。推动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文化紧密结合,增强民族文化时代感和吸引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扩大文化消费。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实施广西与东盟文化合作行动计划,扩大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文化人才,完善文艺家签约制度等激励机制,发展壮大文化桂军,培育一批文化名家、大家,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平衡心理,促进和谐。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对青少年的德育培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化“和谐建设在基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得实惠,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绽放璀璨之花、结出丰硕之果。
(三)开创社会建设与管理新局面,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是富民强桂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实际、具有广西特色的社会管理新路子,深化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实现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边疆巩固安宁。
努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更加突出富民惠民安民的导向,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经济跨越发展中让老百姓钱袋子鼓起来、生活富起来。依靠扩大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靠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活力。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增加收入。拓宽农民增收途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利润,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在资源开发中持续受益。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并举,在谋发展中更好地为人民谋福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把更多财力和公共资源向基层一线、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健全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养老事业。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带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带着愚公移山的奋斗精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扶贫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集中连片特困区域和贫困村为主战场,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到户三大举措,实行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轮驱动,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制定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对河池、百色、崇左等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坚持和完善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生态扶贫,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夺取扶贫攻坚新胜利。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社会加速转型的新形势,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稳定是硬任务,落实各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确保一方平安。加强地方立法和执法监督,抓好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桂。加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优化基层组织服务功能。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公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实际问题。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完善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建设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依法促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作用,凝聚强大力量,共建和谐壮乡。
(四)开拓绿色发展新路子,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必须充分发挥我区“山青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加快建设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生态产业发达、自然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立区、绿色崛起之路。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型工业。着力发展生态种植业、生态水产畜牧业,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建设一批生态种养基地。优化发展生态效益型林业,打造全国木材战略核心储备基地。发展生态型服务业、培育新业态,打造生态旅游品牌。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企业内部循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培育发展铝、糖、石化、有色金属、茧丝绸等一批循环经济园区。加快构建特色优势产业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大循环。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建设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和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保护,实现“一个村庄一座绿岛、一座城市一片森林”。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保护水生态,促进人水和谐,提高环境质量。建立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资源管理与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深入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绿色建筑行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一批重大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形成低消耗、高效益的节约型发展方式。
强化生态文明意识与保障机制。牢固树立良好生态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的生态发展观,经济发展是政绩、保护生态环境更是长远政绩的生态政绩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强化科学理念和全民共识,坚守保护生态环境的红线和底线,推动保障机制创新。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科技和智力支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蓝天碧海、绿水青山永远留给子孙后代。
(五)加快民族事业新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民族团结进步是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坚实基础。必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发展我区“四个模范”的大好局面。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开展“和谐壮乡、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丰富教育活动形式,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加强对各族青少年教育,培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接班人。
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建立完善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民族教育、保障改善民生等扶持力度,给予更多倾斜。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把各方面的支持帮扶与发挥自身积极性结合起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其他地区协调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同步进入小康。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行使自治权,保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当家作主。用足用好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加强城市和街道社区民族工作。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壮大贯彻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
凝聚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重大政治责任,把民族事业发展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宣传表彰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互尊互信、互学互帮,尊重差异、开放包容,实现各民族同心同德、和谐和睦,再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