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坚持把保障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根本目的、首要任务和主攻方向。
《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1.07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360.27万公顷,“十二五”期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4.35万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35万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规划》要求,要积极实施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建设用地节地增效、土地整治、地质矿产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等重大工程,加强计划调控管理,切实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力争达到10万公顷,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面积从2010年的116.06公顷/亿元,下降到60.99公顷/亿元,年均下降9.49%,总体下降47.45%。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方面,力争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8至10处,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由2010年的40%提高到2015年的43%;力争把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区域性海洋产业基地、海洋物流中心和制造业中心,全区海洋产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由3.6%提高到6%。
(记者覃宇扬 通讯员黄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