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受:你越想记起某样东西,却越会往另外一样毫无关联的东西靠,比如那天,我明明想吃草莓,却跑去听了一整天的Katy Perry,而原因只是因为“Katy Perry”和“strawberry”都有个“ry”读音!!!!!?这也太没逻辑了吧?这也太无厘头了吧?那也就算了!何况我还不太喜欢这个什么被评为全球最美丽,最性感的女人!什么全美青少年的梦中情人的!我管她什么在2011年福布斯全球富人榜欧美女歌手收入排名第三!管她是不是当红女歌手,我就是不喜欢她这一卦的!我这么有taste的,应该欣赏更为高雅的音乐,有独特品位的音乐,而不是跟着什么Katy Perry一起摇摆青春的!她名利双收,关我什么事?她是拍过广告,也出过唱片,我承认我手机里面也存有她红遍全球有着五首冠军单曲的专辑《Teenage Dream》,可是她这样的小臭屁女生我怎么可能喜欢呢?我不能喜欢她!!!好!就算她还打算和饶舌新天王B.o.B.推出打榜歌曲《The One That Got Away》,就算我也一直在关注这首歌曲的发行!但是千万别说我喜欢Katy Perry!就像你千万不要说阿诺斯瓦辛格用clean&clear、吴彦祖喜欢芭比娃娃一样的道理……就算她的一举一动,无不占据所有人眼球,就算从出道时的颁奖典礼上的陪跑歌手,到如今能将大大小小奖项的揽入怀中,就算在这张绝优质的《Teenage Dream》里我们从火辣四射的《California Girls》到充满诱惑的《Teenage Dream》到立志感人的《Firewoek》到超脱精致的《E.T》到麻辣活力的《LAST FRIDAY NIGHT(T.G.I.F.)》到如今感人温馨的《The One That Got Away》看到了katy已经是最具代表的美国王心凌的时候……我还是想说:千万别说我喜欢Katy Perry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