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限期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 严查土地违法行为

保障性住房建设|来源:南国早报2012-02-18 11:49:30|网络编辑:张倩

  2月16日,记者从2012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区保障性住房用地,将在3月底前全部落实。同时,针对依然严峻的违法用地形势,将加大力度查处包括重点工程在内的违法用地行为。

  2011年,自治区国土部门把1.73亿元投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中,全年完成治理项目180个。同时,在全区12个市52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隐患点布设了100个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还在50处重要隐患点安装了滑坡变形报警仪。

  据统计,2011年全区预报并发布了157次地质灾害预警,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13起,全区1万多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无一伤亡。全年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11起,同比减少66%。今年将争取完成2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

  2011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安居工程用地指标进行单列,开辟绿色通道,安居工程用地“随到随受理随审查”。全年共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835.5公顷,占完成29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的120%。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肖建刚介绍,今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是24.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以实行划拨,优先保障。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的保障房用地要在2月底前落实,其他城市必须在3月底前落实。

  记者在会上获悉,在2010年度土地卫星图片执法检查工作中(2011年对2010年卫星拍摄的疑为违法用地用矿的图片进行实地核查执法),全区没有一个市、县(区)被问责,但违法用地、用矿的形势依旧严峻。据介绍,从去年拍摄的卫星图片看,全区有5个地级市的疑似违法用地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

  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从2月上旬到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专项行动。行动将重点查处占用耕地建房、在征地范围内“种房”等违法行为。

(记者罗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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