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实行“零容忍” 保证3个100%

保障性住房建设|来源:当代生活报2012-03-06 11:40:11|网络编辑:孟宪静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广西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100%逐套验收,100%落实质量隐患整改,100%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实行“零容忍”,杜绝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发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并实行案件查处通报制度。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重点对保障房项目钢筋、防水卷材、砌块等进行抽检,发现使用“瘦身钢筋”或“粉末砖头”、 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坚决暂停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广西的投标资格以及责任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广西的执业资格,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领导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广西在严格实行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质量终身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提高广西优质工程、广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比标准,努力把保障性住房项目打造为样板工程。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11月7日印发的《关于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报》,去年广西受检工程质量情况较好,不符合项在1.5%以下。

(记者 周珂 通讯员 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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