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周红梅)7月20日,自治区财政厅最新统计数字显示,2008年以来,广西共投入近400亿元帮助困难群众圆安居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2万户,160多万农村困难群众喜迁新居。目前,我区初步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为支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住房为补充的,覆盖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和农村最贫困群体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
“十一五”以来,我区把加大住房保障体制建设、实现百姓“住有所居”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程。2008年以来,全区为此共投入近400亿元帮助困难群众圆安居梦,其中,财政投入62.26亿元(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各23.73亿元、市县级财政14.8亿元),带动农民投入94.64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2万户,160多万农村困难群众喜迁新居。
其中今年截至6月底,我区已获得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专项补助资金43.25亿元,自治区本级计划投入配套资金28亿元,市县计划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5.52亿元,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得以进一步加快。
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时间跨度长,资金需求量大,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争取中央资金是“重头”。2007-2011年,我区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2.39亿元,其中2011年补助资金超过前几年的总和。
在财政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自治区本级财政仍逐年加大资金补助力度。从2011年开始,对廉租住房建设、国有林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中央补助资金额度1∶1比例安排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垦区旧房改造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2008-2011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7.58亿元。
在将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的同时,我区还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将不低于5%的土地出让总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2011年,各市、县财政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近100亿元。
为拓宽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创新项目运营管理模式,我区还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通过打造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实施BT模式等方法,合理调控财务杠杆水平,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加入。
南宁市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拆迁安置房建设,2001年共有6个拆迁安置房项目在建,总投资约36.9亿元。柳州市通过将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向国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法,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从2010年起,已先后有3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向国家申请发行30亿元的金融债券用于保障房建设,成为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方式的一种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