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广西政治文明建设:政通人和气象新

要闻聚焦|来源:广西新闻网2012-10-15 16:10:00|网络编辑:孟宪静

  人民享有更多民主权利

  “政治生活始于乡村。”我区的基层民主选举发始于农村、成熟于农村,推广到城市社区。

  让我们将镜头对准10年间的寻常一天——2008年6月20日。这是一个普通的早晨,阳光和煦。在南宁市茅桥社区,居民们迎来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上午9时许,投票箱前已经排起了长龙。在区直单位工作的张先生投票时说:“无论是什么级别的领导,回到社区都是普通的社区一员,都要服从‘小巷总理’的领导。所以社区选举的投票,既是履行居民的义务,也是行使权利。”

  基层民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末梢神经”,是人民当家做主最直接的实际体现。如今,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逐步建立。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行着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人民民主欣欣向荣,更具活力。至2011年底,我区已经完成新一轮的171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4355万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9.52%,全区选民参选率达87.9%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逐渐建立健全的同时,我区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已逐渐从表层走向深入——

  2012年3月20日,南宁市人大就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召开立法听证会,清洗消毒服务企业、法律界代表、管理部门、人大代表及市民代表与会,讨论条例的修订问题。与会人员对焦点展开激辩,发出自己的声音……

  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新方式也在实践中不断涌现和创新——

  越来越多的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意见,并由此影响政府决策,最终参与到政府决策之中。同时,我区各级政府主动利用互联网这个新型的互动平台,使得“官”与“民”能够更好地沟通,进一步促使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主动接受民众对政府执法进行监督。

  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10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不断迈出坚实步伐。

  有人说,最艰难的改革是对改革者自身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大刀阔斧地“自己革命”。数据无言,却是最有说服力的见证。10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保留和认定行政审批项目1316项,比2000年的2910项减少1594项,精简比例近55%。通过大幅度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没有公正就无所谓司法,也就不存在公平正义。为此,我区司法机关一直在朝着实现公平正义不懈努力。

  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推进“阳光司法”,让老百姓对司法过程和结果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仅能提高司法公信力,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法院除了传统的审判公开,还推出了执行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及法院开放日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大力推行检务公开,推行检察开放日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在法治精神的弘扬中,我区干部群众的观念逐渐改变,法治、民主、平等、公平、公正等理念正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生活方式。这又为政治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思想文化条件。鲜活的实践,有力地印证了马克思的光辉论断:“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于无声处,政治文明建设一步步深化,我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10年,不仅仅代表着一段过去,更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在重温光荣与辉煌之时,也留下追问和思考:如何将我区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继续推向前进?

  我们书写历史,历史记载我们。

  又一次,历史的目光注视着5000多万壮乡儿女。

(记者 卢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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