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惠新
人生格言:
“我是从农村出来的,最知道人民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帮助,能为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自己最大的快乐”;
“做人民满意的法官是我的追求,案结事了是我的目标,指导人民调解是我的责任”;
“人民养育的法官,就要用法律为人民撑起一片洁净的天空”;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快乐和悲伤总是并肩而行的,这就是生活,知足者常乐”;
“未成年人本来就不是严打的对象,就像一根小树苗,在它弯曲的时候就要扶它一下”。
广西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候选人文惠新先进事迹
核心提示:文惠新,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文惠新法官真正把人民、把法律当作自己的生命,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亲民、便民、利民、平等对待当事人,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说服当事人,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评价案件是否公正的最高标准,案案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是当代法官队伍主流的一个缩影,虽然她所办的案件多是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但她确实把社会主义的法治、法律、公平、正义带到社会的最基层,带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她是法院系统培养出来的大批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是法院系统发展进步的象征,是基层法官学习的一面镜子,是群众衡量法官的一把尺子,是百姓心中的一盏明灯,是新时代的女法官,是值得当代学习的榜样。南江人民亲切称她“老南江”、“亲人法官”。
1990年调入南江法庭工作后,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十九年,始终坚持案结事了,构建和谐司法理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调解技巧和调解方法,总结出成功率较高,社会效果较好的调解五法:换位思考促调解、因案制宜巧调解、辨法析理明调解、巧借外力助调解、消除“症结”精调解,该调解法得到了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得到了推广。在南江法庭十九年来,先后审理了各种民商事案件1700多件,特别是2005年至2008年连续四年没有上诉案件,调解率达96%,没有一件重审,没有超审限案件,当事人服判率100%。当事人自动履行率70%以上,履行标的达六百多万元。2009年组织上任命为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后,岗位变了,职务变了,但司法为民之心没有变,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投入大量经历,开展寓教于审,把审判工作向前移,向后延,庭前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涉案前后心理变化,邀请人民陪审员确保家长出庭辩护,用一颗爱心温暖失足少年,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蓝天,被失足少年称为“法官妈妈”。还积极开展帮教失足少年工作,先后与团委、妇联、工会、关工委、教育部门共同走进未管所、看守所共同帮教失足少年,建立青少年法制技能培训基地和就业实习基地,为失足少年刑满后顺利回归社会和学校。积极普法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做了大量工作,为玉林营造一个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氛围做了积极探索。参加工作二十三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能手、广西优秀共产党员、广西十佳政法干警、广西法院优秀女法官、广西政法系统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广西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广西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五十多项荣誉,并先后被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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