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公平发展的中国抉择

要闻聚焦|来源:人民日报2012-11-01 16:53:22|网络编辑:孟宪静

  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法治,重在对公权力的治理。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自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依法行政领域的主旋律。

  没有界限,权力就会无休止扩张。行政审批就是一个例证。以前,人们常抱怨“公章旅行”现象,一个审批单往往要盖上几十个公章。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带来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近年来,行政管理中不再以强制、处罚为基本手段,开始注重采用说服、指导、协商、对话等维护相对人尊严的柔性管理方式,逐步改变了传统的效率优先、以管制为中心的执法模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

  “拍脑袋决策”久为群众诟病,十年来,随着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各级政府主动听取民意,科学决策,使重大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安徽省六安市在河道治理工作中问计于民,通过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召集水利、规划建设等各方面专家多次进行论证,形成翔实的决策调研报告。相关决策一经公布,立刻得到市民的响应和拥护,老城区1000多户居民的搬迁快速顺利完成。

  “只要不断加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体现民意、发挥民智,就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决策也就更加科学可行。”据介绍,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六安先后召开20多次由专家和市民参加的论证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先后收到3000多条意见和建议,有效吸纳200多条,使城市的规划建设更科学。

  十年来,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各地政府不断规范决策程序,逐步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据统计,全国约80%的市县建立了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超过70%的市县建立了政府决策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制度和政府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很重要。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不但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腐败诱因。

  特别注重法治政府建设的湖南省,近年来出台了规范行政执法的一系列制度:《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这些制度规定,条分缕析,权责分明,用程序和制度为行政权力套上法治“笼头”。

  “规范化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代表、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委书记杨树平认为,任何公共权力都需要制约,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度,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政府的公信力,决定了群众对政府的印象。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08年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更为充分的落实。十年来,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各地政府努力将政府权力最大程度地置于阳光下,通过网络等媒介实现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部门有哪些权力,行使的程序怎样,是否违法行政,让群众一目了然。

  伴随着依法行政的前行,人们开始用法治的眼光打量周围的一切,“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变成了领导干部的常用语,学法信法守法成为了人们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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