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摘自党的十六大报告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摘自党的十七大报告
曾经,人们对权利是陌生的,“公民权利”一度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阔步迈向法治时代、公民时代、权利时代,让政治文明看得见、摸得着。
尊重公民权利,正是法治的核心要求。10年来,公民权利的加强从点到面,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稳步推进;10年来,公民权利从浅表到深入,体现在民主立法、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公共决策等各个方面,步履更加坚实。
广西宜州合寨村主任韦向生
村里的民主选举现代起来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民主的基本单位,也是公民权利的末梢载体。从一村一地摸索试验,到全国范围的推广实施,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在各地开花结果。
走进广西宜州合寨村村委会大院,村务公开专栏密密麻麻占了几个墙面,内容包括村民自治事务公开、政务公开、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等。合寨村委会村主任韦向生自豪地说,他们就是靠这种“明白墙”和“议事会”实现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的。
32年前,正是在这个偏远的壮族村寨,诞生了“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
“30多年来,合寨村委会领导班子已换了九任,没有一任一届是‘上头’说了算,都是村民一票一票选出来的。”韦向生感慨地说,“如果没有这样的民主选举,很难选好带头人。”
进入新时代,合寨村的民主选举也跟着现代起来,村民们还用网络和电话投票。
2008年4月11日,是合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日子。“当时很多村民在外打工,这个票怎么投?”韦向生说,如果相当一部分有选举权的村民没有参与,结果就是不民主的。脑子活络的村民建议:如今电话、网络这么普遍,我们的选举不也可以与时俱进吗?
村民委员会决定,选举时不能返回合寨的村民,可以采取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是通过电话、视频投票的方式参与选举。于是,38名身在外地的年轻人,通过视频和电话投了票。从此,这种办法成为他们村一种常态的投票方式。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走向成熟和规范,中国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不断焕发新的风采。
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经完成8.9万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59万个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的平均参选率达到95%以上。
湖南新田县定家村支书肖祥发
列席常委会当了“决策者”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各地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公民参与权,形成良性互动。
“没想到我在县委常委会上提的建议,很快成为县委文件的重要内容,及时得到落实。”
谈起两年前的那次经历,湖南省新田县知市坪乡定家村党支书肖祥发很是兴奋。
2009年12月31日,新田县委常委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肖祥发是其中之一。列席代表不但可以听,而且可以说。会上,肖祥发针对村里实际,提出了加快“空心村”规划建设的建议,引起县委高度重视。
2010年,新田县在三井乡谈文溪村进行“空心村”改造试点;2011年,县委出台3号文件,制定了加快“空心村”规划建设的实施细则,在全县推进实施。
“有了县里的支持,村民不到一周就自愿拆除空心房6500平方米,这在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站在新规划的村庄,肖祥发信心十足,“群众参与县委决策,出台的政策措施自然得到群众拥护,实施起来非常顺利”。
2009年以来,新田县委先后11次邀请公众代表126人次参加县委常委会、常委民主生活会和重大问题决策听证会;根据群众意见出台16个文件,修改有关决议33项。
为推动县委科学决策,县委决策和举行民主生活会前都提前半个月进行告知,邀请各界代表谏言,让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决策者”。县委书记龚新智说:“县委的思想要让群众知晓,决策要让群众参与,工作要让群众监督。”
在互联网时代,依赖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等形式,各地党委、政府与公众互通互联,成为今日中国最具时代色彩的公民权利实现形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
公民参与规则制定
立法,是制定公共规则的最高形式。近年来,立法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普通群众的身影。在立法过程中,公民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完全没想到北京市人大采用这种全新的形式对待我的建议。”在去年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提出了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这条建议不但被采纳,他本人还被委托成为这一法规预案研究的项目主持人。
受托之后,应松年带着研究团队,对国际相关条约和世界各国、国内各地同类法规进行研究比较,结合在北京市民、商家、单位中所作的抽样调查,历时9个月完成了北京市首个法规预案研究课题。今年3月26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应松年的故事背后,是北京市人大的“开门立法”。从2008年开始,市人大还尝试“立法前论证”,采取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多种形式,针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思路等问题,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涉及问题复杂的,还要召开立项论证会。
“5年来,我们对37项次法规项目进行了立项论证,同意立项31项,不予立项3项,暂缓立项3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说,立项论证提高了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了立法工作良性发展。
立法,正步入“平民时代”。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立项、论证、听证等多个环节,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其中。
全国人大的立法也是如此。10年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村委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系列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今年8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多达33万多条。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随着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公民权利的足印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