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广西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

最新动态|来源:广西新闻网2013-05-05 11:45:42|网络编辑:周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用2年时间在全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改善全区乡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创造良好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是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洁美乡村,倡导珍爱自然保护自然,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生态工程”;是改变农民群众生活习惯,培育文明行为,形成争创文明先进长效机制的“新风工程”;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的“作风工程”。活动总体要求达到以下4个目标:

  1、清洁环境。乡村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家园、水源、田园清洁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2、美化乡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田园村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乡村风貌改造内涵不断拓展,特色名镇名村建设成果显著,乡村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

  3、培育新风。各级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农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性增强,文明新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建立推行,党风优良,政风清廉,乡风文明,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

  4、造福群众。农民群众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养成,生活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更加舒适,生态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农民致富增收能力大幅增强,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以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改造水源质量,进一步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

  此次活动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其中,2013年4月至6月为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为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3月至10月为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可交叉进行,由各地根据活动实际进展情况自行确定。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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