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村民公约“绘”出清洁乡村

最新动态|来源:广西新闻网2013-05-23 15:29:55|网络编辑:李惠惠

  5月14日上午,龙州县上龙乡民权村荒田屯笔直的通村水泥路上,有的村民忙着清扫,有的在清除道路两旁的杂草。村民农伟武说,每个星期扫两三次,全屯分4组,一组包一个星期。而这只是该屯生态文明公约内容之一。

  每个星期,这个屯每家每户都会轮流派出一个人,组成10人保洁小组负责打扫村里的卫生。村民农爱兰感觉很“受用”:村里干净,住得舒服。买菜带回的塑料袋之类的东西,以前到处乱丢乱放;现在不一样了,各家各户都自己收拾,已经养成习惯。农爱兰说,正因为生态文明公约人人认可遵守,才有了现在的清洁。

  荒田屯38户实行集中规划新居,集中建设排水排污设施,共建成沼气池40座、排污水沟1000多米。同时,根据农户意愿和新村建设需求,将猪、牛、羊等统一放在旧村老屋里圈养。更具新意的是,该屯还在道路两旁安装了生态诱虫灯,运用科技手段减少害虫的侵害。

  在荒田屯,记者看到每家每户的门口都贴有一张蓝色的生态文明公约,公约里面明确了村民“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门前卫生三包等相关制度。这份于今年1月通过的公约,已经涉及垃圾分类处理:把瓜果皮、灰土等可腐烂降解的垃圾分拣出来,运送到田间地头就地沤肥或作沼气原料处理;将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等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变卖,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将建筑废渣、废旧织物等不可利用的垃圾集中填埋到坑洼处,既处理了垃圾又填平了土地;一些不燃物体或不易降解、不可利用的垃圾则统一堆放在村指定的垃圾收集池。

  同样的公约还出现在上龙乡水陇屯、弄农屯。清洁乡村建设,农民是主体。龙州县利用村民公约,激发村民自觉自愿地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推行“户分-村收-乡运-片区处理”的垃圾生态处理模式,探索清洁乡村长效机制

  (记者莫迪 通讯员黄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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