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便民措施出台:非南宁常住人口将可异地办证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2013-06-28 09:33:45|网络编辑:周玲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陈虹倩

  6月27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南宁出入境将陆续开通5项便民措施。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方便非本市常住人口在暂(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以及促进南宁市对台湾的交流开放。新举措共涉及非本市常住人口异地办理出境证件工作3项、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1项、赴台个人旅游1项等业务。

  措施所涉及对象包括:南宁市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在邕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60周岁(含)以上在邕暂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南宁市常住居民;在邕台胞等。

  异地办证多方便

  据了解,在此之前,凡我区外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护照都需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但自7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的内地居民,均可在南宁市异地办理普通护照及赴台出入境证件,或是换、补发出入境证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两类内地居民,可异地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境证件申请实施人群: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申请赴台出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是配偶的相应证明材料。

  实施人群: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南宁市异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在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实施人群:60周岁(含)以上,非南宁户籍且在南宁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可就近提交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申请实施人群:非南宁户籍且在南宁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护照或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邕可办补发、换发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据悉,过去台胞来广西居住生活,台胞证一到期或遗失,就需到广东、福建等已获授权的邻近省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或是到境外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国旅行社代办。

  此次,广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批准,为在桂台胞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将大大节省申请人的时间和成本,为台胞来桂投资、经商、旅游等活动提供便利。

  实施人群:在邕台湾居民。

  措施:在邕居住或临时来邕的台湾居民,因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半年、签注页即将用完、或台胞证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况,需换发或补发台胞证的,可到南宁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或补发。

  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近期符合制证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规格:33mm×48mm);2.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表;3.因遗失、被盗原因申请补发台胞证的,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公安机关在对外公开的互联网站公布作废证件资料的,申请人可不必登报声明);4.提交与申请签注事由有关的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办理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每证人民币250元,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每证人民币50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每件人民币100元,两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收费每件人民币100元,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收费每件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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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赴台个人旅游手续 

  8月28日起受理审批赴台自由行

  作为第三批赴台湾个人旅游的试点城市,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将于8月28日起受理审批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申请。

  实施人群:南宁市常住居民。

  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赴台旅游组团旅行社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

  南宁市居民赴台个人游,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期间可自行活动,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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