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引(试行)》已于日前出台。今后,我区范围内的乡、镇、村、屯的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全区各地要以此指导广西农村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路线,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美丽家园。
目前,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有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可回收废品,还有砖石、灰渣等不可回收垃圾,及农药包装物、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垃圾处理应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垃圾处理模式,坚持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强化回收、分类处理的原则,并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
据介绍,今后我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将分为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村屯就地垃圾处理两种模式。其中,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生活垃圾通过“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方式,纳入县级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运作处理。这种方式适用于处于垃圾处理场(厂)周边约30公里范围以内、与城市间运输道路60%以上具有县级以上道路标准的乡、镇、村、屯以及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村庄。
近年来,我区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在75个县(市)开展垃圾“农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城处理”试点。由于一些较偏远的村屯,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垃圾“围村堵河”现象堪忧。技术指引将侧重引导这些村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村屯就地垃圾处理模式,并遵循“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合理选择简易堆肥、沼气池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热解、焚烧、简易填埋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如此,可让生活垃圾不出村、不出屯,就地科学处理,创建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
(记者 徐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