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环卫新规范 市区道路将分四级清扫

最新动态|来源:广西新闻网2013-07-11 11:02:56|网络编辑:孟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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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资料截图

日前,南宁市出台了《城市道路按等级清扫保洁环卫作业规范》(下简称《规范》)。该文件的出台,将大幅度提升道路环卫保洁作业的标准和质量。

据悉,《规范》将南宁市区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为四级。其中,一级道路为市区精品路线,包括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的主要城市道路及重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接待宾馆周边道路,重要文化娱乐、展览等公共场所所在道路;二级道路为主要城市道路;三级道路为城市次干道;四级道路为小街小巷。

根据道路的不同等级设置,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相应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率和时间安排。为配合交通疏导工作,其要求在07:00-08:00、12:00-13:00、14:00-15:00、17:30-18:30等交通高峰时段,强制停止所有的路面机械作业。

同时,夜市摊点较多的路段,要适当延长保洁时间;特殊路段、特殊情况的作业时间,在不影响交通疏导前提下,按特殊要求开展作业。路面污染、扬尘状况处于较严重或以上程度的路段,作为应急任务,应即时安排机械和人员进行冲洗、清扫等应急作业,及时消除污染。

《规范》的出台,对道路清扫保洁提出了高标准和要求:各级道路路面及交通护栏应要基本见到本色,并且达到“无泥沙带、无果皮纸屑、无塑膜烟头、无砖瓦石块、无呕吐物、无动物尸体、无垃圾堆积,路面净、护栏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排水口净、树穴净”;绿化带无垃圾、无人畜粪便积存;道路果皮箱及设置点周围3米内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及时维护受破损的果皮箱,果皮箱完好率不低于98%。

据了解,为保障《规范》真正落到实处,南宁市城乡清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环卫工作定期开展检查考评。

附:市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和时间安排

一级道路:冲洗作业时间为每天00:00-04:00,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04:00-07:00;巡回保洁作业时间为每天07:00-24:00;

二级道路:冲洗作业时间为每天00:00-04:00,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04:00-07:00;巡回保洁作业时间为每天07:00-23:00;

三级道路:冲洗作业时间为每天00:00-04:00,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04:00-07:00;巡回保洁作业时间为每天07:00-22:00;

四级道路:清扫作业时间为每天04:00-07:00;巡回保洁作业时间为每天07:00-20:00。

(实习生 张媛 通讯员 吴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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