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利益链中的“潜规则”

聚焦医疗改革|来源:人民网2013-09-13 09:34:28|网络编辑:夏汝

  医生奖金离不开药品加成——

  医院也要讲收入,在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背景下,许多医院给每个医生都规定了创收任务

  漳州案件调查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营销”费用一般是药品中标价的50%左右,区域经理一般将15%左右用于“公关”当地卫生、药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将30%左右给予二级代理及下线业务员。这些下线人员负责“公关”各家医院,给医院负责人及科室医生的“好处费”占其中25%左右。

  天津一所重点大学研究物流的一位副教授告诉记者,这里面有两条庞大利益链。从医院开始的链条显示,医院提出的采购需求计划最终决定权掌握在一些关键人物手上,如各科室主任、医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包括了医院各利益相关人、采购决策人、招投标有关负责人等;从厂家开始的链条显示,厂家要先进行产品注册审批才能上市,销售时分长期销售代理和短期代理两种。长期销售代理一般会发展各地的一级、二级等多级代理商,终端销售商负责公关医院。这些经销商的门槛较低,两三万元就可进入。这一链条包括了生产厂家、各级代理商、医院相关人员等。

  “其中还有一些不合理利益链条,如挂靠、成交、过票等环节。”她说。由于整个链条缺乏监管,也没有有力的惩戒手段,药品流通过程十分混乱。

  这场盛大的医、药合谋来自于各方力量、各种压力,但利益实现全靠最后一环——医院医生,收入偏低让一些医生铤而走险。“医生收入太低了,最少要学5年,住院医师再当3年,还过着清水一样的日子,与付出完全不成比例。而且医院也要讲收入,给每个医生都规定了创收任务。”一位医药代表对记者说。

  竞争激烈,不靠回扣卖不出去;不收回扣,收入太低,过不下去。药、医干脆合谋,各自获利,实现畸形“双赢”。“葛兰素史克在国外也可能是这样,但想必不如在中国的规模大,原因很简单,土壤决定的。”一家药企的区域销售负责人如是分析。

  什么土壤?医药不分,以药养医。在我国,公立医院占90%以上,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于3个渠道:政府财政补助、按项目收费的医疗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长期以来,政府财政补助较少,一般占不到10%,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基建、设备购置等。由于很多服务项目做一项亏一项,比如手术费、输液费等,因此,医院力图做大药品加成收入,目前这一项约占总收入的四成左右。

  医务人员的这种畸形收入结构,即使在一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不例外,开多了处方,提成就高了,医疗机构总盘子钱多了,才能给每名职工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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