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综改办获悉,该办日前已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据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区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我区计划2013年重点建设美丽乡村项目46个,每个项目自治区财政奖补资金补助标准一般不低于200万元。自治区综改办将选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济基础、农村社会管理等较好的县(市、区)开展试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要选择区位条件较好、经济基础较强、带动作用明显、人口相对聚居的自然村或行政村,优先支持中心村、历史文化名村、重点景区周边村、特色产业村。原则上1个县选择1个自然村屯申报试点。
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按照“县级申报、自治区审批”的程序,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确定。各县(市、区)要严格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现行政策组织申报。经村民议事会议决定后,由村两委提出申请(跨自然村则由涉及的自然村联合申请),乡镇同意并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市、区)综改办审核后报给自治区综改办进行评审论证。
(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