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梧州“清洁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梧州市政府日前出台清洁乡村奖惩方案,通过考核评比,对成绩显着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表现落后的进行约谈。
梧州规定,优秀单位的考核评比在各县(市)区、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之间进行,考核评比内容包括实施“清洁乡村”活动的工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及相关基础设施是否到位和完善,城镇建成区的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覆盖率是否达到100%,投诉事项及时处理回复率是否达到100%,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与垃圾综合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否更高一筹等,先进个人的评比则主要看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清洁乡村”活动中的表现和作出的贡献。
据了解,考核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年度综合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市)区及先进个人将给予奖励,考评中排位末位且考评分值低于80分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并责成其向分管市领导书面说明原因。
该市“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督查部门将采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每季度对督查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