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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举报电话,催不来工商所副所长

2013-12-20 08:49:52来源:北部湾在线网络编辑:罗娴子

  20131220韦波读报

  成都商报:10个举报电话,催不来工商所副所长。说是最近在四川宜宾,一伙外来人员组织数百名老人在一农家乐开讲座,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或“三无”产品,接到群众举报之后赶到现场的记者10次拨打所在辖区工商所副所长的电话反映情况,但副所长一直没有到场调查处置。事情曝光之后,第二天,上级工商局迅速回应,认定工商所副所长失职,当即免除副所长职务。

  十个电话,责任在身的副所长依旧没有现身,更谈不上什么调查处置了。我们经常批评群众不懂法不知道维权,这样的表现你让群众怎么相信执法保护的存在呢?假设要这是诈骗活动,这样的苦苦等待之间,可能已经有不少老人上当受骗了,等工商姗姗来迟,恐怕骗子早就逃之夭夭,黄花菜都凉了。这样的坐视不理,绝不是群众心目中有责任有担当的公务员形象。

  当然,有人说了,这天是周末,公务员也是人嘛,领导干部也要休息的啊!人休息无可厚非,但是责任不能放假。尤其是领导干部,恐怕更应该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这才能让老百姓放心,也才能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10个电话都催不来,副所长的官员责任感恐怕早就荡然无存。

  因为即便自己不在现场,周末休息,工商局就没有其他值班人员了吗?副所长是忙得连安排工作电话都来不及打呢,还是根本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呢?估计只有副所长自己清楚。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投诉举报记者反映最终都不是事实,但哪怕是随便一个投诉电话,作为主管部门,是不是至少也应该到场了解下情况呢?这样的反应,却是仍我们深思现在不少官员的责任感问题。

  在老百姓财产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时候,站出来为老百姓避免损失,恐怕这应该是每个官员干部做到的事情?作为一名官员干部,得担起工作的职责和责任,时刻将老百姓装在心里,多些为民意识、多些责任担当、多些实际行动,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老百姓的信任。

  新华社:小偷为何“钟情”政府办公说是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山西等省份陆续发生政府办公楼被盗案件。最近,这个特大盗窃团伙潜入陕西榆林再次作案,被当地警方一举抓获。经审讯,这个盗窃团伙交代,他们跨越七省,作案五十余起,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有道是“贼不走空”,放着大款、暴发户不偷,却独独盯上了头顶庄严国徽的政府机关,这样的小偷到底是假糊涂还是真聪明?作案五十多次,偷得七十多万元,衙门里的油水之多可见一斑。本来应该两袖清风的官员,却把“奢侈”藏在办公室里,让政府办公大楼成了小偷“钟情”的场所,谁该警醒?

  按理说,小偷和政府就像老鼠和猫,本应该退避三舍、做贼心虚,平时躲都躲不及,可现在竟然频频光顾,如入无人之境,这般无所畏惧,肆无忌惮,究竟胆气从哪里来呢?有人说是府机关工作人员麻痹大意,安全防范意识差,人走门不关,物品乱摆放,小偷探囊取物,得手容易自是吸引他们。但是如果风险很大,政府发现丢了东西马上报案,对作案人严查狠惩,这些小偷又岂敢以身犯险?连续作案呢?

  有道是“无利不起早”,随便一抬手,无数名烟、名酒、名茶、字画等贵重物品就唾手可得,偷个钵满盆盈。而担心家丑外扬、怕被追责,恐遭非议的政府机关“受害人”还不敢去报案。综合刊例,真么风险小、收益大的好买卖,哪个小偷不愿意去做呢?甚至不少成天强调要勒紧腰带过日子的“清水衙门”,被小偷一偷竟然显露出暴发户的真面目,单位领导捂盖子都来不及,甘吃哑巴亏也不愿意张扬更是助长了小偷的嚣张气焰。

  由此开来,不管什么原因,政府被小偷盯上都不是什么好事,要么给干部脸上抹黑,呀么暴露监管缺位,政府形象受损是跑不掉的。老百姓回想,即便没有贪腐问题,但是你在办公场所放那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高档产品又是怎么回事呢?哪怕自己掏的腰包,也有奢靡浪费之嫌啊。如果你真是公而忘私、以民为先常记心头的领导,到处堆满文件材料的办公室小偷来了也没什么好偷的啊!所以古人才说“俭以养德”办公室里的那些奢侈品是对神圣乌纱的玷污,更是对群众信任的一种辜负啊!

  京华时报:“苦逼的一代”如何快乐?说是最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和土豆网,联合发布了《中国年轻人快乐心态报告》。受到年轻人关注,不少人觉得认为《报告》基本展现了中国年轻人的快乐心态,对于快乐的理解、认知和表达方式等等,对于当下年轻人如何调整自我心态、营造快乐氛围,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到那时《报告》也披露一个严峻的社会现象——当下多数年轻人并不快乐,似乎患上了“不快乐综合征”。

  就像那首歌唱的,“如果感到快乐,你就拍拍手”,问题是现实中,能让年轻人拍手称快的事并不多。也许是年轻人太过吝啬自己的掌声,但也许是社会太过严酷——年轻人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结不起婚、扶不得老人、找不到工作……

  仔细一算你会发现,这个庞大的“不快乐”群体基本涵盖了大中国的小白鼠,高考扩招、研究生自费、学历贬值、萝卜招聘、自主择业,成为独一代、独二代,还要承担起沉重的养老任务。改革似乎总是有意无意地从他们开刀,工作中,如同一台谋生赚钱的机器,还要遭遇垃圾食品、沉重赋税、PM2.5爆表,他们成了被“苦逼的一代”,压力山大,又谈何快乐?

  有人说,原有的福利体系一刀斩断之后,80后就像跳伞者,被教练强行推出飞机,却没人告诉他降落伞该怎么开。失去重心之下,有人茫然有人绝望,有人排遣。于是,什么虐猫、摔童、性侵、迷网、吸毒、自杀等等扭曲人格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少数年轻人追求物质享受,导致信念迷茫、价值观偏离,快乐对他们来说,早成了稀缺的奢侈品。

  当然,在社会关注和重视下年轻人的不快乐正在得到政策层面改革的调整,找不到媳妇“非诚勿扰”,远离家人“爸爸去拿儿”,梦想无法落脚“中国梦想秀”,实在无聊“单独生二孩”。不过呢,这些改变和弥补还远远不够,而且只是单方面的,如果年轻人只会宅在家里啃老,只喜欢低头玩手机,只注重追求物质享受,失去抬头仰望星空的机会。社会再一厢情愿也无济于事。毕竟,一个内心不快乐的群体、一个对同类漠不关心的群体、一个把索取胜过施予的群体,怎么撑得起国家的未来呢?

  年轻人是社会的新生力量,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兴衰。让社会充满希望,首先要让作为社会主流的年轻人快乐起来。虽然快乐是个体感受,但是,关注年轻人的生存状态,提高年轻人的生活质量,传授给他们“快乐密码”,让他们制造快乐、享受快乐,并由衷地喜欢上这个社会,不仅是年轻人心态调整问题,也是社会的责任所在。

  法制晚报:城管“依法取缔”卖菜摊点,国家发改委“文件叫停”。说是最近,针对各地城市管理中采取的措施,国家发改委向各地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对流动售卖车、早晚市、周末菜市场和菜农直销点等临时性零售网点提供场地便利,方便居民购买”,同时明确要求,“城管、物业、居委会不得乱罚款和乱收费”。

  不管是出于兑现2013年CPI指标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百姓的菜蓝子轻重的真心关注,发改委的这份通知,确实让人眼睛一亮的。

  虽然我们知道解决当地菜价上涨的问题,靠单一的提供销售场地便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但是,这条通知之所以让人关注,是当中对各地城管等部门对卖菜摊点罚款收费的叫停。它表明,当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的时候,城管所谓城市清洁美丽的“依法取缔”行为,应该服从民生需求。

  当然,两个习惯讲权威的机构,这么对着干,多少有些尴尬。有句话叫县官不如现管。国家发改委的政令,能不能在我们身边的城管部门得到畅通执行?城市环境秩序怎么在相互打架的措施之下得以兼顾?一旦发生乱罚款乱收费,是按发改委通知执行,还是按当地行政执法条例执行?谁来做两者之间的裁判?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协调落实,发改委一纸通知沦为一纸空文也就难以避免。

  不过人家发改委也是有办法的,你看通知中强调要对市长就落实情况进行问责!可是,问责当前头上乌纱帽第一,难道市长为了控制菜价,就可以否定当地人大通过的法律规章吗?究竟可以把文明城市卫生指标放一放吗?难道就是因为这个时候菜价比什么都重要,有条件的要把菜价降下来,没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把菜价稳得住。一事一阵的应付式落实,执行力到底怎样老百姓心里都有数。更何况,满地都是指标在飞,市里的省里的中央的,市长怎么协调,都能协调得来吗?乱罚款、乱收费的标准怎么分?是按菜农与菜贩的身份来区别,还是按流动的线路来划分?小区里卖菜大妈叫好、年轻人叫屈,是听大妈的,还是听年轻人的……

  显然,这些疑问,在这个看似头等重要、在民众心头一热的通知里是看不到答案的。只能靠市长手上自己掂量,凭良心,评个体判断。至于能不能落实,落实得怎么样,只有天知道了。

  贵阳晚报:贵州交警新政,轻微违法罚做义工。说是贵州的仁怀市最近推出一个交规处罚新政,轻微交通违法,可以选择做义工来免除罚款。就是说违法者接受教育后,到指定的交通岗,劝导行人遵守交通法、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据当地交警大队表示,目前已有上百人次选择走上街头当义工。

  跟人们习以为常的“经济处罚”不同,仁怀市出台让轻微交通违法者选择以“做义工”取代罚款的新规,既彰显了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也有效规避了人们对“以罚代管”的旧有认知,这种颇具人性化、实践性的执法创意值得肯定。也算是一种普法创新,能起到一定的惩戒教育作用。但这种方式效果到底怎么样,鼓励之余还得进一步优化。

  比如说,表面看,轻微违法人员选择做义工是自愿选择,但其中有没有被自愿存在,是正好身上没钱觉悟跟不上被迫的吗?要是这样,教育意义就打折扣,沦为打零工抵顶罚款了。

  还有,必须要分清轻微交通违法跟当义工免罚不能混为一谈,但是现实效果民众会不会把两者划上等号来理解,由此造成误导呢?

  最重要的是出力不出钱的处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会不会有悖于相关法规的严肃性,能不能切实发挥 “教育”功能,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仁怀交警需要进一步严格界定“轻微违法”的适用范围。毕竟我们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往往带有“变通”的意味,这种变通必须符合法律本意,不能挑战法规的严肃和权威。同时要确保“教育”功能实现,最大限度发挥教育反省和悔过自新的功能,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流于儿戏。在一个更要警惕效率弱化。上百人选择做“义工”,既说明人们认可这种处罚,但是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多发与普遍,如果“义工”处罚常态化,时间一长新鲜感消退,这种“不掏钱”的处罚会不会因“法不责众”或“虱多不痒”而导致审丑疲劳、功能打折。

  所以,创新执法方式难就难在他既考验推行的勇气,政策措施的科学性,执法效果的智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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