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唐志强
12月24日,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业务将于12月31日起正式启动,这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进入实质性推进实施阶段。届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异地业务费用。
行内取消异地手续费
当天上午,自治区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宣布,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
据介绍,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是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的收费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存折、存单、银行卡、各类银行结算账户、ATM、网络银行、手机(电话)银行、电子银行等所有服务载体,包括且不限于汇兑转账、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服务形式和方式,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实现服务收费同城化。此外,四市范围内的异地跨行业务一律视为同城跨行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也就是说,在这一业务范畴内,客户在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的同一银行内办理相关业务,无需像以前那样支付异地手续费,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节约区域内个人客户以及企业客户的资金流通成本。
中小银行先行一步
“从我们此前调研的情况来看,银行收费同城化对于银行来说,确实是少了极大一部分收入来源,但对于个人和企业客户来说是利好。”自治区金融办银行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从整个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来看,金融服务同城化不仅能给四市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带来实惠,还将显著地降低区域内资金流动成本,优化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到北部湾经济区落户发展。
记者了解到,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具体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由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第二阶段自2014年4月1日起,由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