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升级北部湾经济区政策 助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风生水起北部湾|来源:广西北部湾网2014-01-15 15:26:09|网络编辑:张倩

  光明网广西频道讯(罗勋湖)1月14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告已实施近6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经修订后,今年起继续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广西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副主任李延强介绍,旧版政策从2008年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北部湾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总量由2007年的1765亿增长到2012年的4269亿,财政收入由2007年的204亿增长到2012年的714亿,扶持了一大批企业,培育了众多的产业园区,成效显著,这项政策已成为吸引投资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

  2013年以来,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发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战略;李克强总理在广西考察时要求,要建设千万标箱现代化大港,把广西打造成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赋予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新的重要使命。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做出了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继续实施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对经济区开放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一系列新的发展机遇,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若干政策规定》进行延续和修订。

  新版的《政策规定》将以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和新枢纽为目标,重点支持和推进三个方面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升级,迅速壮大综合实力;加快港口物流发展,建设区域性的国际航运中心,支持和服务西南、中南地区的对外开放;加快金融发展,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增强金融对产业、贸易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同时,强化土地、投资环境、人才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据了解,升级版的《政策规定》实施范围拓展到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6市;新增加的37项内容,主要包括税收减免、奖励、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实施后预计广西每年将减少税收近20亿元,每年对企业的奖励和补助将超过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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