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保管乱收费屡犯将取消经营资格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新闻网2014-02-13 10:58:15|网络编辑:李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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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人员检查保管员的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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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路边保管点停放电动车的时候是否被收取超额停车费?可能很多市民的答案都是:有过。近日,市价格举报中心收到的关于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车)停放保管违规收费的投诉就明显增多,加上这几日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对“三车”停放违规收费的关注,从11日开始,市物价部门集中开展了一次检查整治行动。昨日,记者跟随检查组检查发现,仍然有多个车辆保管点违规收费,针对一些保管点违规收费顽疾难改的问题,市物价部门将在1到3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投诉 “三车”停放收费翻倍惹众怒

这几日,本报收到多位市民对部分“三车”停放违规收费的投诉,反映在万象城附近及市中心朝阳广场附近的一些“三车”保管点,保管员收取的费用比标价的要高很多,白天为1元/辆·次,晚上收2元/辆·次,据此,本报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形成报道引起市民反响。

与此同时,南宁市价格举报中心近日也接到了很多关于“三车”停放违规收费的投诉,从投诉反映的情况来看,“三车”停放保管收费目前主要存在这些违规行为:其一,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其二,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格式设置收费公示牌。物价部门要求所有保管点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办理标价牌监制并在显著位置摆放经监制的标价牌,部分保管点已通过标价牌申请监制,却不按规定悬挂。

另外,市民还投诉保管点标价与实际收费不一致。标价牌上公示的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为0.5元/辆·次,但实际收费却高于此,有的保管员还宣称物价部门规定节假日上调了标准。一些维权意识较强的市民争辩时,部分保管点态度恶劣,不但不执行规定标准,还对提出异议的车主恶言相向,态度蛮横,甚至拒绝让车主停放车辆。

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时仍违规收费

针对市民投诉,从11日开始,市物价部门开展了整治行动,昨日,记者跟随一个检查组对航洋国际附近的几个保管点及万象城附近的多个保管点进行了突击检查。

在航洋国际附近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3个保管点,因目前“三车”停放收费并无票据,执法人员只能当场取证,在航洋国际广场入口处的停车保管点,执法人员发现保管员向取车的市民收取1元/辆·次的保管费,执法人员马上上前指出问题,并向其开出处理通知书。随后,执法人员又发现工行门前的保管点及市人大围墙外的一个保管点也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也是收取1元/辆·次,还存在没有明码标价的问题,执法人员也向其开出了处罚通知书。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万象城附近,在万象城旁民族大道路边人行道上的保管点,执法人员发现保管员向车主索要2元/辆·次的保管费,当即上前指出其问题并向其开出处罚通知书,在靠近桃源山庄的青秀民族路口保管点,执法人员也发现保管员向车主收1元/辆·次的保管费,这位保管员也收到了处罚通知书。

整治 1至3月集中整治视情节处罚

实际上,为了规范“三车”停放收费,早在2010年,南宁就制定了“三车”停放保管服务收取标准,但是,仍然有一些保管点无视法规违规收费,在晚上及节假日违法情节更为严重,物价部门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监管进行处罚。

在春节前,物价部门就已经开展了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并约谈了各经营主管单位,同时将投诉较多区域列为重点监管范围,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并对保管点及其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主管单位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而针对近日“三车”停放收费违规,物价部门在1至3月再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成立了5个检查组并联合城区物价部门,对市区范围内重点路段、问题突出、投诉集中以及繁华商圈的停车场(点)分组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罚不明码标价、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1月份以来,物价部门共向50多个“三车”保管点下达了行政处理通知书进行处罚。对屡查屡犯的保管点,建议经营主管单位取消其经营资格或撤换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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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南宁市“三车”停放保管收费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根据《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超过标准收费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价部门对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提醒:

群众如遭遇违规收费行为,可以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为更好地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物价部门建议广大车主在遇到违规收费行为时,首先应当拒绝多交费,其次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具体时间、地点和当班保管员的工号,或现场录像录音进行举报,必要时协助做好调查,以便价格执法人员快速有效地查处违规行为。

(记者 孟娟娟 梁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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