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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扎堆农村

2014-02-18 15:28:09来源:韦波网络编辑:杨琪玉

20140216韦波读报

 

东方早报:一个镇党委书记的心里话:打工的都挣得比我多。

说是面对新华社记者,湖北蕲春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说:“我是正科级干部,每月工资2400元;我们这里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只有1500元。大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都挺不容易。过去,大家羡慕我在机关工作,吃国家饭;现在,随便一个打工的都挣得比我多。”

 

作为湖北省人大代表的陈菊珍不明白:“很多人羡慕公务员,说公务员待遇好,不过我们这些在乡镇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能得的待遇和面临的压力,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陈菊珍说,由于待遇差,工作条件艰苦,上升空间有限,现在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留在乡镇工作。政治上没有奔头,经济上没有盼头,怎么能调动得起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呢?

一方面人才留不住,但另一方面,最为最基层的行政租住,乡镇干部肩负的责任却很大。比如现在农业税取消了,但基层肩上的担子并没有减轻。乡镇一级干部头上就有8项‘一票否决’的帽子,包括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农民减负、环境保护等,其中只要一项工作没做好,考核不过关,全年其他工作做得再好都是白干。

在乡镇,最难处理最麻烦的就上访问题。尤其是涉法涉诉的上访,有些老百姓,不管法院判决是否合理,只要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就几年、十几年不停地闹。遇到这种事,基层干部有什么好办法呢?又不能把他关起来。但由他闹吧,上级又不满意。所以他们比谁都渴望法律能更‘硬’起来,所有的纠纷问题都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除了上访、计生这些众所周知的老大难,乡镇债务也很棘手。陈菊珍所在的镇也有不少历史遗留下来的债务;欠债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为了缴纳税费,有的是为了修路或者建学校,有的是拖欠老师、干部工资等。这么多钱,总不能老拖着呀;如果长期不解决,将来肯定是个不稳定因素。现在只能年复一年地给债权人做工作。特别希望上面能尽快出台政策解决这个问题。

采访的最后,在乡镇干了30年的陈菊珍很是感慨,自己什么酸甜苦辣都尝过;说的都是心里话。不过,话又说回来,乡镇苦是苦,但是如果用心做事,工作成果立马能看出来,还是有成就感的。当看到崭新的水泥路修好时,当看到环境治理初见成效时,当看到老百姓越来越富裕时,自己的心里就倍感欣慰,感觉就算吃再多的苦,也值了。

 

法制日报:获刑官员保外就医屡走样:副市长判10年直接回家。

说是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出现“一保到底”或“保而不医”的现象。违规保外就医严重妨碍了刑罚的正确执行,破坏了司法公正,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那么,本质上作为制度关怀体现生命尊重,彰显司法文明与人道主义的保外就医制度为什么在执行中屡屡走样,最终伤害制度本身。到底是哪个环节使保外就医异化为一些罪犯逍遥“狱”外的渠道呢?

2009年7月,广东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但就在法庭宣判当日,他却从法院直接回了家。这源于他花了不到10万元钱,通过买通看守所所长、医生等人违规获准“保外就医”。在监外逍遥了一年多,直到2011年广东省省检察院对其违法监外执行一案进行立案侦查,逍遥法外两年多的林崇中被收监执行。还有震惊全国的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主犯陈建明被判徒刑8年后,很快蹊跷保外就医长达8年之久,当地法院、公安等部门都不知道他的行踪。去年的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工作报告说到,五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工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万2全多人。

仔细统计会发现,在保外就医罪犯中,被判刑的官员占有相当比例。之所以他们容易保外就医,根源在于他们在位时广织关系网,具有深厚的人脉,更具备利用先前的各种资源造假的条件。再加上不少获刑官员一般都是职务犯罪或经济犯罪,没直接受害者紧盯着。如果保外就医保持低调,被发现的几率很小。

保外就医的大门之所以随意开启,是因为20多年前的几部委联合发布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保外就医在提请、鉴定、审批、移交、考察和监督环节上都跟现行法律存在衔接脱节问题。监狱权限过大,检察系统监督相当有限。而一些过于笼统的规定,更使执行者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为违法操作提供了极大的空间。而同时对于这些审批漏洞,事后监督却相当乏力。

专家认为,要抑制违规保外就医现象的发生,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要在各个环节上进行周密设计,做到每个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避免权力寻租。从根本上变目前由监狱单面决定保外就医改由法院依法裁决。切实加强检察院的监督权,从而有效地堵住保外就医这条罪犯逍遥“狱”外的渠道。


 

南方都市报:问题食品扎堆农村,“舌尖的安全”引发忧虑。

说是就在人们将目光还聚焦在城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当下,中国农村正以惊人的速度成为问题食品的“卸货场”。过期食品翻新登场、假冒伪劣食品扎堆横行,一些在大城市里几乎无处遁形的问题食品,却在农村市场上明目张胆、遍地开花,令人堪忧。

大年初三,甘肃女孩白娜娜起了个大早,准备和父母一起去舅舅家拜年。出门前,她不经意间拎起妈妈准备好的礼盒,看了几分钟后朝大门喊道,“妈,你等等我啊,我发现这箱牛奶没有标生产日期,不会是过期了吧?”爸爸听到女儿的“控诉”,却不紧不慢地说道,“不用大惊小怪,镇上卖的很多食品都没有标生产日期,也没见着把谁给吃死。现在春节走亲访友,最流行送这些礼盒,不管东西好不好,反正大家都这么做。”

据了解,春节期间,尤其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这种过期食品普遍存在,除翻新再登场之外,部分食品则抹掉生产日期,甚或直接明目张胆售卖。有些乡镇小卖铺,散装的蛋糕、点心等食品更是猫腻频出,令人难以分辨。除过期食品之外,像“娃恰恰”、“康帅傅”、“奥立奥”等在城市很容易被察觉的山寨食品,在农村却有广大的市场,不法商家采用降低价格、改换包装名称等手段销售这些产品,可以说,一些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现状令人担忧。

而很多“山寨”食品经常打着知名品牌的旗号出现在农村集市商店,由于价格便宜、极为相似的包装和名称、加上农村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这些质量低劣的“李鬼”食品,往往在农村有很大的市场,农村食品安全无形中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地带。

追根溯源,农村之所以有假冒伪劣产品生根的土壤,从某种程度上确实与农村消费者消费水平不高、辨别能力差、维权意识不强甚至图便宜“知假买假”有关,因此常被提醒“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但问题是,农村人也不是傻子,明知道都是假冒伪劣食品谁会去吃?可十里八乡卖的都是这些东西,农村人又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每次都跑大老远到县里市里去买吧!所以,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症结不在消费领域,而在生产、流通环节;把主要问题推到农村消费者身上,本质上是替监管开拓责任。

农村不应是问题食品的‘法外之地’,城乡二元结构更不是监管选择性失明的理由。只有首先彻底堵住监管漏洞,让问题食品在农村无机可乘,才能真正保障数亿中国农民‘舌尖上的安全’。”

 

新京报:国家医改办表示:各省6月底前试点大病医保,防止因病致贫。

说是马年,我国将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试点。国务院医改办日前公布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工作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同时,国务院医改办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

早在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据人社部统计,截至去年10月下旬,全国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在中央政策设计中,大病保险允许并鼓励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通知》特别要求,各地应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大病保险”始于2012年8月,主要针对城镇未就业居民和新农合的参保者,并不包括“城镇职工”。当时,六部委联署出台文件,要求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确保生大病者可享受“二次报销”,以防“因病致贫”。

但试点两年进展缓慢。最初大病保险政策设计是想让,大病患者首先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凡住院费超过人均年收入的部分,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实行“二次报销”。参保人员不需额外交费,由官方通过招标选定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并制订考核评价的办法。

但在具体操作当中,随着各地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加之一些基层医院“过度治疗”,医保基金结余量相当有限,有些地方甚至已入不敷出。由此导致大病保险保费筹集变成大难题。同时,各地政府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合作也出了问题。

截至到去年11月,全国试点地区都没有能够全部确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对农民或城镇未就业居民实行“二次报销”,那就更是无从谈起。

而这次各省6月底前的试点进展如何,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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