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旅游休闲走入寻常百姓家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广西实施细则》解读
编者按:
2014年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广西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的颁布出台是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有关专家认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完善我区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布局,改善旅游休闲环境,切实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让休闲旅游真正走入百姓生活。
1 旅游休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这首老歌的歌词,是当前不少国民生活的真实写照。随着普通民众收入的提高,旅游休闲已经成为普通家庭可以承担,并且有意愿进行的一项消费活动。但各地出现的“黄金周”集中出游,景区人满为患,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旅游产品结构与度假时间安排的不合理,同时也说明我们的旅游环境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促进了我国旅游业的大发展,顺应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
当前,广西正在加快推进旅游业实现跨越发展,全力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广西旅游业发展正在从量变发生质变,逐渐成为全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13年,全区旅游总收入达2057.14亿元,比上年增长23.95%。旅游休闲,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可或缺的一种生活方式。
2 落实带薪休假,广西定出“时间表”
《细则》结合近几年中秋、国庆长假运行情况及有关舆情,重点强化了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内容,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区城镇职工弹性休假及带薪休假覆盖50%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职工。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额比2012年增长超过40%,居民人均休闲出游率比2012年提高1倍以上。到2020年,全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细则》提出,要加快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依法保障职工休假权利,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企业单位社会责任体系考核,确保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到位。在国家法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下,鼓励职工灵活安排假期(双休日、节假日、带薪假期)。《细则》还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总结经验并逐步向全区推广。
●专家点评:带薪休假,让群众分享发展成果
广西民族大学旅游管理系刘宏盈博士认为,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能够缓解出游高峰问题,平衡旅游淡旺季差异,有效缓解黄金周期间接待压力,有利于旅游企业在淡季进行相关资源的整合,提升运营效益,提升旅游产品的服务及接待质量。对没有时间保障的不同阶层,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对经济能力较弱的人减免门票,对身体弱势的老人、儿童等要开发适合他们的产品,这有助于让每个公民都有机会去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