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RTV3月3日消息(记者黄开进、通讯员卢经敏)钦州市自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全市三百多万城乡居民普遍受益,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看“大病难”的问题。
在钦州市大病保险服务中心,记者遇到正在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的陆女士,陆女士说:“第一次新农合报了四万多,大病报了七千,第二次新农合报了四万四千多,那个大病的也是四万多,很及时。治病总共花费近15万元,而自己仅出了1万多元。”
去年7月,钦州市创新性地把商业保险引入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凡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个人需负担的部分如果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药疗费用,都可以获得50%至80%不等的大病保险补偿。钦州市大病保险服务中心营运部经理周莉菠说:“截止到2014年2月底,我们大病保险赔付已经赔付6600万元,2013年大病保险涉及到的人数是15300多人,目前我们已经赔付的人次是10700多人。”
钦州市把推行大病保险制度当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给居民们购买的大病保险资金,统一由政府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出来,居民个人无需再交纳保险费,切实地减轻了居民们“看大病难、看大病贵”的问题。钦州市委书记肖莺子说:“这个大病医疗保险,一个是通过我们新农合这块解决了一块,同时,通过商业性的医疗保险又解决了个人负担的部分,最终老百姓现在能够看得起病了,不用为生大病而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