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9.3%,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50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粮食产量超过1.2万亿斤,实现“十连增”。这一连串数字所揭示的农村发展成绩固然令人欣喜,但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问题,依然是现阶段各项事业的重中之中。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一年关注三农问题,两会报告中仍以较大篇幅锁定农村的改革发展,原因正在于此。
各项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农村改革同样如此。目前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各种与农村领域相关的制度上。换言之,深化农村改革,关键就在于破除那些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机制性障碍,三农问题要得到实质性的改观,也只能靠机制创新,予以突破。
农民增收是农村问题的核心所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长期以来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也是农民增收可以重点挖潜的一个领域。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加快探索和推进土地要素资本产权制度的改革,让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更高受益;另一方面,现行征地补偿机制的改革要加快步伐,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弥补农民在征地拆迁中的利益损失。
农业现代化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在传统农民的家庭化经营基础之上,要通过针对性的政策引导,建立现代化的农村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度,真正盘活农村的可利用资源。在提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之外,各级财政的支农惠农力度也要继续加强,为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安全保障,提供扶持与帮助。正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强调的,不管财力多么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
在一个开发的市场经济社会,解决农村问题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常态化,怎样为这部分剩余劳动力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题中之义。这方面,既包括为农村劳动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传导机制,又包括加大对这部分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农民的适应能力。
城市化过程,同样伴随着农村的问题。如何保护农村生态,如何确保人的城市化,如何填补城乡公共服务与福利的二元鸿沟,都与农村的发展密切关联,甚至也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化的进程。这些方面对于机制性创新的要求更高、需求更迫切,如户籍制度改革,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无障碍转换的衔接与打通等等,都亟待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资源禀赋各异,发展程度不一。发展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但在深化农村改革的攻坚阶段,也需要多一点全局思维,多从机制创新上,寻求改革的动力,真正打通农村发展的“任督二脉”。而这些最底线的要求即是,“从实际出发,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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