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31 韦波读报
《都市快报》:266户居民告洛阳政府违拆。
“这种对古城破坏式的大规模商业开发,我们不答应”——河南洛阳市老城区226户居民因对政府相关征收方案不满,一纸诉状将区政府告上法庭。近日,这起河南省受理的最大规模行政诉讼案在洛阳中院开庭。
报道说,洛阳市老城区政府的相关征收方案,涵盖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区和部分控制区,征收面积达1000多亩。而且,区政府事前没有召开听证会,赔偿标准没有经过评估,对被拆迁群众也没有妥善安置。当地居民还反映,早在前年政府就跟开发商私下签了协议。要是这样的话,当地政府成被告,一点都不冤。当然,洛阳市中院能依法受理该案,也实属不易。
不过,这对于200多户居民来说,恐怕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因为从法院受理此案到开庭审理,直至终审判决,仍然存在不少变数。这并不是说,原告可能面临败诉结局,而是说法院能否依法独立审判,仍有待事实验证。既然打官司,肯定有人赢有人输,如果法院能独立公正作出裁决,那无论哪一方都该予以尊重。怕只怕,作为强势一方的政府部门,奔走于台前幕后,伸手干预司法公正。而这也正是此案让公众和舆论高度关注的地方。
行政诉讼案俗称“民告官”,由于涉及诉讼主体的“特殊性”,包括容易受到公权力干预的“现实性”,对评判司法独立和公正具有典型意义。当然不是说法院一定要判政府败诉,才叫公正审判。我在这儿最想强调的是,任何一方都不该干预司法,迫使法院作出有违事实与法律的判决,特别是当地相关部门,更应克制住以权代法的冲动。
《新快报》:广东研究调整裸官岗位。
近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对中央第八巡视组指出广东省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研究了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任职岗位调整等工作。
这几年,裸官外逃案件比较多发。由于裸官早就做好了准备,当发现他们已经外逃的时候,大多数都为时已晚。不仅仅是钱物无法追回,最关键的是,就连想让这些官员受到惩罚也不容易。除了那些有引渡关系的国家会支持以外,没有引渡关系的国家,大多会以种种理由拒绝。这就造成了社会财富和正义的损失。
当然,我不是说每一个裸官都有问题啊,但这个群体却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拿广东来说,近年来其出现的几起裸官事件,已经充分暴露了这方面的问题:不仅牵涉的金额巨大,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中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对裸官严格管理,这种管理除了加强外出的审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调整他们的岗位、职务。现在,广东是我国第一个调整裸官岗位的省份,那我们是不是也需要来一次国家行动?从法律和全国的高度,进行统一规范和集中调整呢?
首先,要将他们从一把手岗位上调整下来,级别不用降低、待遇可以照享,只是不要放在容易产生腐败交易的一把手位置上。还应将他们从财务、金融、招商等涉及资金方面的岗位上换下来,让他们进入科协、服务这样的部门,以此减少他们贪腐的风险。再有就是,需要关注涉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秘密,这是国家安全的需要,对于涉密部门,就不能使用裸官。一方面他们的家人都在国外,容易泄密,而这些官员本身也容易被敌对势力拉下马。
总之,出于防微杜渐的考虑,需要对裸官的管理更加严格,需要对他们的职务、岗位进行调整,让他们的权力小些、再小些。
《长沙晚报》:“宝马班”学生住五星酒店,合格可进宝马工作。
斥资千万,每年仅培养二三十名学生;学生出行坐飞机、住五星级酒店;上课有茶歇,免费提供咖啡茶点、毕业合格即可进入宝马工作……这些场景并非贵族学校,这是不久前网络上曝光的湖南一所公立职业院校“宝马班”学生享受的待遇。
企业“私人订制”,学校对口培养“准员工”,可以说,像“宝马班”这种校企合作的“订单培养”模式,正契合了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要求,它最大的意义在于能够对接市场要求培养人才,值得肯定。但“宝马班”不能挤占掉其他学生的教育资源,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违背公平的做法。
据报道,宝马培训基地建成之前,原来是“汽车实用中心”,用于给所有学生授课。但基地建成后大多用于“宝马班”和宝马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其余学生使用的机会就少了。另外,“宝马班”老师都是合作企业选拔和认证的优秀师资,普通班学生享受优秀师资的机会要小得多。这对于其他学生来说,是不是太不公平了?这样的“订单培养”,还真有点“特权培养”的意思。
而正确的“订单培养”应该是既有基础的功课,又有针对企业的特点而专门安排的课程和专门培训,但却不会以挤占其他学生的教育资源为前提——千万别忘了,这个学校是公立学校,公平是必须要保证的原则。如果宝马培养基地是企业另建的,那可以当我前面的话都没说,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报道说,这家职业院校还有类似模式的“保时捷班”、“通用班”等等。“订单培养”值得提倡,但也应该有一定的底线,不能全部围着企业转。“订单培养”的关键词是“校企合作”。讲究的是“合作”,是平等和互惠。可豪华和奢侈的“宝马班”却变成了“特权”,很像公立医院的“VIP病房”,这显然就离公平越来越远了。
所以说,“订单培养”也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不能太偏离公平的轨道。
《中国日报》:崔永元承认代言费2亿:已捐给公益基金会。
日前,知名主持人崔永元受邀出席舞蹈家刘岩的新书首发式,此前曾有爆料称崔永元接下两个亿的某家具品牌代言。崔永元告诉记者确有此事,但这笔钱他会全部捐给自己的基金会。
刚离开央视主持人岗位去大学当老师,崔永元就开始代言广告了,而且还一代就是两个亿!但相比于其他名人代言广告,崔永元为某家具品牌代言不但不令人生厌,反而让人看到了名人的社会责任感。
因为崔永元代言广告,是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位,把金钱放在第二位的。这跟某些见利忘义代言广告的名人相比,确实是天壤之别。崔永元代言广告,设置了很多“苛刻”的条件:比如他要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必须可以退货;他还说,不在意代言什么产品,只要国家批准就行,“如果要我做代言人,厂家必须和我一起负责任。我会把我的代言费拿出一半,厂里再拿出一部分资金,一旦有什么问题,先用这个钱来赔偿,最后是谁的责任再追究谁的责任。”好一个小崔呀!如果消费者遇到的都是他这样的代言人,那岂不是一种幸福吗?崔永元的所作所为,是要倒逼商家既要承担经济责任,更要承担社会责任哪。
都说消费者是上帝,但不少身上没有流动道德和法律血液的商家,却把消费者当成了“冤大头”:希望你消费他的产品时说得蜜蜜甜,一旦把产品卖出去了,以前说的话就全不算数,出问题后还企图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假如有了小崔这样的名人做代言人,无良商家纵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断不敢为所欲为,必定会有所收敛和顾忌。
其实,名人代言广告,对商家、对名人、对消费者都有利,但企业和名人必须把消费者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必须把应尽的社会责任和出现问题后的经济责任理所应当地承担起来。在这方面,很多人都该跟小崔好好学学!